放她一條生路!金錢豹女毒駕奪命 死者家屬不再求償
金錢豹女服務生顏子娠在2017年底酒、毒駕撞死陳姓烘焙師,今年申請假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金錢豹女服務生顏子娠八年前涉酒駕、毒駕撞死陳姓烘焙師,死者胞姊陳昱芳昨貼文紀念胞弟生日,提到顏女今年申請假釋,但家屬已放棄對她的千萬債權索償,因逾五年時效,父親認爲「時效過了就算了」,「放她一條生路!」
陳昱芳說,家屬未留意民事債權有五年時效限制,加上顏女名下無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也無可供執行之資產;且強制執行費用需先行繳交債權金額千分之八,約八萬餘元,執行成本不符效益,因此家屬決定不再追償。
她強調,公開分享放棄債權並非爲了寬恕,是希望提醒其他被害人家屬「注意時效期限,避免權益睡着。」
對此顏子娠致信迴應,得知家屬放棄債權「內心潰堤」,「何德何能讓一個受害者家屬,放棄對加害人的千萬債權捆綁,甚至鼓勵往光明前進」,強調會努力走回正軌、投身公益。雖陳家父母表示永不原諒,「心很痛」,但會記得陳家給的提醒與善意。
臺東地院前院長、律師唐光義認爲,從被害人保護角度出發,未來可由司法院、法務部研究是否在債權證明文件上加註警語,或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醒家屬。
但臺中地院前法官、律師江彥儀說,當事人應自行留意權利時效,法院設有訴訟輔導科及提供法律扶助,民衆可諮詢,確保自身權益,不一定需要增設新的提醒機制。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律師陳宗元也認爲,要求法院逐案註明,恐加重行政負擔,現行法規也無明文規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一時許,顏子娠吸毒並酒駕賓士車,在臺中臺灣大道、西屯路口撞死要返家的甜點烘焙師陳育邦。刑事部分顏被判刑九年六月定讞,服刑中;民事部分判賠償死者家屬一○六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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