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特朗普折騰下去,遲早把美國掀個底朝天,是時候有人出手了
美國人如此喜愛軍隊的原因之一是他們無需懼怕它。喬治·華盛頓開創了這一先例,在應對真正的武裝叛亂時展現了剋制和對法律的尊重。
接下來的兩個世紀裡,歷任總統都僅在合法情況下、不頻繁地部署軍隊。國會如今必須確保公衆依然相信總統與軍隊會效仿華盛頓所樹立的榜樣。
自1878年以來,美國軍隊被用於國內警務一直是非法的。一項名爲《民兵法》的立法規定,現役軍人只能在國會或憲法授權下,或總統正式宣佈發生入侵或叛亂時,才能在國內執行警務任務。
不過,國民警衛隊可以用於國內警務,要麼在州長授權下,要麼是在國會與州長同意執行聯邦任務時。在極少數情況下,他們可以未經州長同意被徵召參加聯邦服務,這通常發生於州官員阻止聯邦法律實施之際。
德懷特·D·艾森豪威爾總統於1957年利用這一權力將阿肯色州國民警衛隊聯邦化,以執行最高法院在“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中的裁決,並部署現役部隊與他們一起保護黑人學生。約翰·F·肯尼迪和林登·B·約翰遜兩位總統也曾使用類似權力來保護民權活動家。
若真要援引《叛亂法》,總統將擁有幾乎無限恢復秩序的權力,而唯一真正限制他的,是政治因素。然而,這種政治壓力往往非常強大。
事實證明,這足以阻止唐納德·特朗普在其第一任期內援引《叛亂法》來部署軍隊。當時,他與各州長進行了磋商,並召開新聞發佈會反對此舉。而如今,總統卻未獲得明確法律授權,就向洛杉磯派遣了700名海軍陸戰隊士兵。他並未正式援引該法案,但似乎正在爲此鋪路,將抗議者描述爲“暴力叛亂者”,並威脅逮捕加利福尼亞州長。這些舉動顯然不是領導人在試圖平息危機時應採取的方法。
美國曆史上曾經歷過真實的叛亂事件。1791年,一場針對聯邦稅務員的大規模起義爆發,並演變成有組織軍事行動。這場被稱作“威士忌暴亂”的事件涉及數千人,他們試圖將阿勒格尼山脈以西地區從聯邦控制中解放出來。
面對這樣的局面,華盛頓委派當地知名和平專員與叛亂分子進行談判,同時鼓勵受影響各州強制執法,還發布公告解釋相關問題並敦促各方遵守法規。他嚴格遵循《民兵法》,要求最高法院確認存在叛亂狀態後才能徵召民兵參戰。他於1794年8月4日獲得了該證明後,再次發佈公告譴責暴力行爲,並闡明從賓夕法尼亞、弗吉尼亞、馬里蘭和新澤西等地徵召民兵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這支部隊的人數甚至超過他當初指揮獨立戰爭時期約克鎮的人馬規模。
最終,當華盛頓親自出徵後,叛徒們沒有選擇正面交鋒,而是紛紛簽署效忠誓言。在逮捕行動中,沒有一絲騷動,各個參與者接受審判之後,被宣告無罪或者得到赦免。這一政策贏得了公衆廣泛認可,也彰顯出華盛頓作爲領袖應有的大度和智慧。
可見,相較於當年的華盛頓,如今特朗普並未明確闡述自己作爲總統所擁有的權利。同時五角大樓對於現役部隊部署合法性的表述模糊不清,僅僅提到這是行政權限的一部分而已。而白宮則表示政府希望對憲法中的“保衛”條款進行一種全新的解讀,自認爲該條款賦予行政首腦保護國家財產及執法規章之職責的重要性。此外,由於皮特•赫格塞斯部長罷免幾位高級軍事檢察官,此事更進一步顯示出政府渴望寬鬆解讀相關法律法規之意圖所在。不難看出,在當前形勢下,無論是白宮還是軍事高層,都故意模糊現役部隊限制以及給予國民警衛更大動員範圍之間界限的問題。當北方司令部描述海軍陸戰艦調至洛杉磯任務時,更強調這些力量將在“第十章部隊無縫銜接”。
即便根據政府對於“保衛條款”的廣泛解釋,該使命仍侷限於保護國家設施及工作人員,即使這意味着可能需要不顧地方官員反對而啓用這些力量。但特朗普承認抗議活動已經得到良好控制,這進一步證實政府企圖通過軍事手段威脅抗議者乃是一種惡劣行徑。那麼,現在究竟應該如何平衡這一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