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潛逃 何宗英電子腳環繼續掛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任內涉向廠商收賄800萬元,去年遭苗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刑11年。(本報資料照片)

鍾文智效應!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任內向納骨櫃廠商收賄800萬元,去年遭苗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判刑11年,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苗栗地檢署聲請科技監控劉遭駁回後提出抗告,臺中高分院認爲抗告有理,撤銷原裁定發回重裁。牙材大廠「鼎興貿易」負責人何宗英被控詐貸逾37億元,臺灣高等法院判何15年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何聲請將電子腳環監控變更以監控手機替代,高院合議庭裁定駁回。

苑裡鎮公所因青埔生命紀念館第一納骨塔不敷使用,興建第二納骨塔。檢方查出,2021、2022年鎮長劉秋東任內,李姓、郭姓廠商以綁定材料方式,使其他納骨櫃廠商無法投標採購,並行賄劉800萬元。苗栗地院2024年11月將劉依《貪污治罪條例》等8罪判刑11年,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認劉非屬毫無資力之人,有潛逃出境可能,聲請科技設備監控,苗栗地院認爲劉長達近1年10個月期間,皆遵期到庭且已承認大部分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800萬元,無增加科技設備監控必要,駁回聲請。

檢方抗告指劉具相當人脈及資力,非無可能另循非法方式離境,僅予限制出境、出海,不足以防逃。臺中高分院認爲,我國四面環海,增加偷渡出海潛逃危險,檢察官抗告非無理由,撤銷原裁定發回苗栗地院重新裁定。

另外,鼎興貿易負責人何宗英遭檢察官指控因鼎興發生資金缺口,自2008年起向9家牙醫診所、醫院牙科部借用醫師個人或診所簽發的支票,僞造買賣合約、會計憑證等,向9家銀行、4家租賃公司詐貸322次、共37億7488萬7400元。

一審臺北地院依銀行法、詐欺罪判何18年徒刑,高院考量本案從起訴至今已逾8年,適用速審法,且何男償還部分款項,改判刑15年,除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並裁定自4月30日起對何實施電子腳環的科技設備監控,爲期1年。

何男日前以年近80歲、戴電子腳環致足部感到疼痛,恐影響身體健康致加速老化敗壞,且不曾違反限制住居及至派出所報到等規定爲由,向高院聲請改以監控手機替代。

合議庭認爲,何二審遭判刑15年,刑度非輕,有采取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必要,而監控手機防逃強度莫如電子腳環般有效且立即,無法取代電子腳環效果,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