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美工刀狠逼「幼童拱橋3小時」 新北教保員獲緩起訴

新北市三重區私立學仕幼兒園林姓教保員涉虐待4名幼童,命令幼童做拱橋2至3小時,還將美工刀放在幼童背部下方,又涉處罰幼童跳一小時跳繩、不給食物。圖爲教育局到場稽查。(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新北市三重區私立學仕幼兒園林姓教保員涉虐待4名幼童,命令幼童做拱橋2至3小時,還將美工刀放在幼童背部下方,又涉處罰幼童跳一小時跳繩、不給食物。事發後林姓教保員和受虐的4名幼童家屬和解,家屬撤告傷害,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檢方調查,林姓教保員去年5月間在幼兒園要求兩名幼童,還在其中一名幼童背部下方以膠帶臺固定美工刀,逼他們做拱橋2至3小時,又要求另名幼童跳跳繩將近1小時、不給他食物吃,另外強迫幼童持續寫1小時的作業,以此方式虐待4名幼童。

偵查時林姓教保員坦承犯行,並與4名幼童家屬達成和解、撤告傷害部分。但因妨害幼童發育罪爲非告訴乃論之罪,檢方考量林姓教保員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