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注意!1次收多年房租 申報做錯1舉動恐遭罰
▲房東租屋收租金記得如實報稅。(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李芷萱/綜合報導
部分房東有時爲了方便,會和租客一次收取多年租金,但報稅時如報錯,可能會面臨罰鍰!財政部提醒,房東出租房屋的所得租金,應該依照當年實際取得收入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避免日後遭受補稅及罰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舉例,若甲君在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將房屋租出給乙君,並一次收取2年租金共120萬元,若甲君在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僅申報該年度租金收入60萬元,漏報113年度預收租金收入30萬元,如被查獲,除了須補繳漏稅額之外,還會依漏稅額處兩倍以下的罰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綜合所得稅的課徵以收付實現爲原則,房東一次全額收取多年租金,就必須在取得當年度一併申報,若漏報在未被舉發、查覈或調查前,主動補報並補繳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須加計利息,若被查獲會處罰鍰,提醒房東務必誠實申報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