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出死刑犯挑戰民意?「連身條款」今若宣判違憲 牽動選情

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規定,案件第3次上訴最高法院後,往後不管再上訴幾次,都由第3位審理法官負責、即俗稱「連身條款」;35名死刑犯在內多名遭判刑定讞者質疑此規定違憲,憲法法庭下午3時宣判。若違憲,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規定「審判中之羈押期間,累計不得逾5年。」死刑犯是否「放出來」,牽動總統大選敏感神經。

今天的這號判決,不僅攸關死囚能否獲「重新審理」的機會,也考驗政府是否要執行死刑。

大法官原是受理被控貪污的前唐榮鐵工廠公司營建部經理劉政哲案,他以「非常上訴案的法官曾參與前案審理」爲由,質疑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後來所有相關案件一併納入,包括死囚就連身條款聲請釋憲案,因貪污案被判刑的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共計52案。

憲法法庭今若做出違憲判決,不僅35名死囚可望獲得翻案逃死機會,還有大量經更三審後定讞案子,尤其在監受刑人,都可能以判決不合法爲由聲請非常上訴。

去年憲法法庭在開「說明會」前,剛好是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執勤遭外役監逃犯林信吾刺殺不久,死刑議題再引爆,更牽扯出卅餘名早判決定讞的死刑犯遲未伏法,原因竟是「聲請釋憲」,引法民衆憤慨。

今天的判決結果若是違憲,這些久蹲牢房的死刑犯不僅可能獲重行審理的機會,且因速審法的規定,有可能馬上從監獄中「放出來」,判決是否再次挑戰國人對司法的容忍度,外界都在看。

臺南市殺警奪槍案讓死刑存廢再度被熱議,38名死囚因聲請大法官釋憲而遲未執行,大法官今將就其中35人聲請的「連身條款」作出判決,死刑犯有機會死裡逃生。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