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詐宣傳有成效 臺南6旬婦匯款因「員警這句」保住10萬

60歲邱姓婦人昨天接到詐騙電話,有自稱員警的人聲稱她涉及刑案,要監管名下財產10萬元;她想起警察曾說「要匯款前一定要跟員警確認」,致電警方。記者袁志豪/翻攝

臺南市警方不斷走入社區、市場或在市府舉辦大型活動時,宣導詐騙手法,60歲邱姓婦人昨天接到詐騙電話,有自稱員警的人聲稱她涉及刑案,要監管名下財產10萬元;她想起警察曾說「要匯款前一定要跟員警確認」,致電第三警分局海南派出所,戳破謊言。

60歲邱姓婦人昨天接獲自稱臺北市戶政事務所課長來電,稱她身分遭人冒用申辦印鑑證明,已協助向警察局完成報案;之後一名自稱警察局員警來電,稱邱女身份遭冒用,可能涉及刑案。自稱員警的人表示,爲保障邱婦財產安全,須將其名下存款10萬元交付監管。

邱婦想起曾在市場看過警察宣導詐騙手法,想起曾聽到「要匯款前一定要跟員警確認」,她昨天下午致電臺南市警第三分局海南派出所詢問;警方請巡邏員警到場,瞭解後確認是詐騙集團手法,告知邱婦不用擔心,也不用理會,不會真的有後續官司問題。

警方指出,「假冒公務人員詐騙」雖非新型態手法,仍層出不窮,詐騙集團利用各種管道取得民衆個人資料,再以覈對姓名、身分證字號、個人帳戶等使被害人落入詐騙陷阱,並聲稱「他人冒用證件與涉嫌刑案等理由」取信民衆,引起惶恐,進而聽從指示。

分局提醒民衆,如有接到類此來電,保持冷靜莫緊張,「一聽二掛三查證」,可親赴鄰近派出所詢問或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受騙上當。

60歲邱姓婦人昨天接到詐騙電話,有自稱員警的人聲稱她涉及刑案,要監管名下財產10萬元;她想起警察曾說「要匯款前一定要跟員警確認」,致電警方。記者袁志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