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動機曝光!新店男「38年前就縱火」 20瓦斯罐+汽油想燒了老家
▲新店縱火案,63歲陳姓犯嫌犯案後還在寶橋路上閒晃,步行1.1公里後返抵租屋處。(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陳以升、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行政街巷內25日凌晨發生火警,一輛汽車遭人縱火,瞬間炸成一團火球,而火勢延燒到一旁民宅,釀成8人預防性送醫。警方事後在現場發現多枚瓦斯罐,循線將陳姓犯嫌逮捕歸案。據瞭解,陳男38年前就曾縱火,如今認爲遺產分配不公,加上向母親、弟弟討錢未果纔會再度犯案。
案發過後警方勘驗現場發現,地面上遺留多枚瓦斯罐,且火警發生當下,爆炸聲頻傳,研判是人爲縱火釀災,隨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循線將63歲陳姓男子逮回。陳男初步向警方供稱,是心情不好纔會犯案。
▲縱火63歲陳姓男子被逮坦承犯案。(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據瞭解,無業的陳男在家排行老二,家中有四兄弟,而他離婚、並無子女,獨自租房住在北新路二段、捷運七張站共構大樓內。他1987年間就曾縱火,當時25歲的陳男因此被依照公共危險罪判刑,孰料,38年後他疑似因認爲2011年離世的亡父遺產分配不公,加上自己經濟狀況不佳,遺產已花光,又多次向母親、弟弟要錢未果,再度犯案。
據悉,陳男18日上午11時先到家樂福買瓦斯罐,21日上午再前往中興路加油站買數公升的汽油,最後於25日凌晨開車到四弟與母親所居住的老家,帶着買來的汽油點燃20多罐卡式爐瓦斯罐,燒燬自己持有的自小客車,企圖毀掉老家,而他犯案過後在寶橋路來回閒晃,步行共1.1公里後返抵租屋處。警方循線查到其住處時,陳男只穿一條內褲開門,對犯行坦承不諱,至於詳細犯案動機、全案經過仍有待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