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支援「電子巡籤」被罵狗官 臺中警怒告41人...按贊也難逃

▲臺中一名警官不滿名譽受損,怒告41人。(圖/「翻自靠北police)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1名2線3星、電子公文承辦人的林姓警務正,今年6月發文要求派出所值班員警協助督勤長官如何操作電子巡籤,結果引發基層不滿,有人在「靠北police」大罵腦殘、狗官,林員不滿名譽受到侵害,留言者加上按贊者,一併提告41人,轄區大雅分局表示,陸續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將依妨害名譽罪函送法辦。

警察局今年6、7月試辦督勤人員查勤時,紙本和電子巡籤並行,試辦期間,林員爲了方便有些督勤長官不會操作電子巡籤,特地發公文請值班員警協助,員警也可直接在值班臺電腦操作,結果引發員警不滿po文飆罵。

林員不滿名譽受損,向轄區大雅警分局頭家派出所提告留言以及按贊者共41人,林員還留言澄清「留言者文章的截圖引用錯誤,那則留言,我沒提告,提告對象是做人身攻擊的留言和在人身攻擊留言按贊者共提告38人,其他的留言以及主文章按贊者均未提告,主文章可受公評,個人虛心檢討」。

有網友留言「沒指名道姓,何來人身攻擊,不會行動巡籤,不檢討自己還告人」,「跟不上時代,不會操作系統,旁人酸一下就開告,連按贊也遭殃。」

基層員警表示,實務上的電子巡籤方式,督勤長官到派出所時,以配發的M-police手機掃描值班臺的「QR code」,上面就會顯示督勤者姓名、時間,按下確認即可完成巡籤,如果未帶M-police,就得請員層利用值班臺電腦,操作如同加賴加好友一般的簡單。

也有員警贊成林員捍衛自己名譽而提告,但應針對發言攻擊者,如果連按贊者也告,那太過度了。

警方強調,提告是當事人的權利,分局已陸續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將依妨害名譽罪函送法辦,由檢察官進一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