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女大生公審閨蜜! IG限動狂PO「鮑魚發黴」…下場慘了

南投一名23歲女大生小美,在IG上公然辱罵女子小萱,不僅發文指控對方「騙錢、約炮、惡事做盡」,甚至私訊網友稱小萱「鮑魚有發黴的味道」,誇張行徑遭對方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南投一名23歲女大生小美(化名),就讀某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竟因感情糾紛,在IG上公然辱罵女子小萱,不僅發文指控對方「騙錢、約炮、惡事做盡」,甚至私訊網友稱小萱「鮑魚有發黴的味道」,誇張行徑遭對方提告。南投地院審理後,依加重誹謗罪判小美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因不滿小萱與友人有金錢糾紛,竟於2024年5月16日晚間,在個人IG發佈限時動態,公開徵求「渣男幫忙」,並寫下:「有沒有臺中地區愛約砲的渣男?這裡有幾個超愛約、到處欠錢騙錢的妹子!」暗示網友可私訊索取小萱的個資。

隨後,有網友「阿佑」等人私訊詢問,小美竟直接傳送小萱的照片、IG帳號、臉書及戶籍地址,甚至加碼爆料:「她會用家人過世騙錢不還,拿去開趴約砲,鮑魚有發黴的味道,B奶硬說自己D罩杯!」惡意言論嚴重損害小萱名譽。

小美到案後坦承PO文,但辯稱是因小萱曾騙她男友錢,纔會氣憤發文。不過,法官發現,小美雖就讀法律系,卻未能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小萱涉及詐騙,僅憑友人轉述就惡意散佈不實言論,明顯觸法。

檢方原認爲小美行爲可能同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但法院認定,由於小萱的IG、臉書及地址均屬公開資訊,因此不構成個資法犯罪。不過,小美在網路散佈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文字,已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法官審酌,小美身爲法律系學生,理應更懂法律,卻因私人糾紛在網路公審他人,且犯後僅部分認罪,未與小萱和解,因此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