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8500元大紅包!「領取條件」曝光 新生兒也有份

▲預估全鄉約1.6萬人受惠,總經費約1.36億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苗栗縣銅鑼鄉公所辦理「強化鄉民消費韌性發放振興經濟金」,每名符合資格鄉民可領取新臺幣8500元,預估全鄉約1.6萬人受惠,總經費約1.36億元。公所表示,此次發放主要希望透過現金挹注,減輕鄉民生活負擔,並帶動地方消費與經濟活絡。

設籍與造冊爲認定標準 死亡除戶者不符資格

依公所公告,領取資格以戶籍資料爲準,凡於114年12月31日含當日以前設籍銅鑼鄉,且至造冊日115年4月30日仍持續在籍者,均可領取振興經濟金;114年12月31日前出生、尚未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的新生兒,只要在領取前完成戶籍登記,也納入發放對象。不過,若在115年4月30日造冊日前死亡並已完成除戶者,則不具領取資格。

長者優先匯款 未提供帳戶者仍可現場領

公所指出,65歲以上長者,也就是民國50年1月1日前出生且符合資格者,原則上採匯款方式辦理,款項預定於115年6月25日匯入苗栗縣敬老禮金帳戶。若長者未提供敬老禮金帳戶資料,仍可依發放通知單所載時間、地點現場領取,或於補領期限內至銅鑼鄉公所三樓會議室辦理補領。

6月26日起各村發放 最晚7月3日前補領

一般鄉民現金領取自115年6月26日至6月28日於各村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實際安排以公所公告與發放通知單爲準;未能於各村發放時段領取者,可於115年6月29日至7月3日,前往銅鑼鄉公所三樓會議室補領。發放時間爲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公所提醒,領取時所有證件均須攜帶正本,本人領取需備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未成年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領,委託他人領取者也須備妥通知單、委託切結書及雙方身分證、印章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