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女「倉鼠丟馬桶」身分曝!分手後賴着不走 前男友報警抓人

▲泰籍女子將倉鼠丟進馬桶沖走,引發衆怒。(圖/截取自Threads)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近日網路流傳1名女子將10只小倉鼠,丟進馬桶再衝走的殘忍影像,引發網友衆怒。經愛護動物人士起底,女子疑爲泰國籍;警方證實,女子爲泰籍逃逸移工,觀光簽證在2023年就到期,日前因與臺籍男友分手卻賴在臺中北區租屋處不走,男友報警抓人,女子8月28日被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目前收容在移民署南投收容所,因女子觸犯動保法,警方將向收容所借詢女子到案說明案情。

有女網友在Threads表示,看到1名長髮女子的IG限時動態,冷血把10只倉鼠活生生的丟進馬桶沖掉,許多網友肉搜該名女子,發現她疑似在臺中,身份爲泰籍女子,事件爆發後女子火速將IG關閉,隨後又有人找出該女子的抖音,也有大批正義網友留言「已檢舉,希望送她入監」、「會有報應」。

據查,臺中市第二警分局8月28日凌晨1時許接獲報案,24歲向姓男子(臺灣人)稱與27歲泰籍女友分手,但對方拒絕離開租屋處,請求警方協助。警方到場未發現其他不法情事,但查出女子爲泰籍失聯移工,遂通報移民署臺中專勤隊處理。

▲女子與向姓男子分手後賴在租屋處不走,遭向男報警舉報,警方查出女子爲泰籍逃逸移工。(圖/截取自抖音)

該女子觀光簽證於2023年就已經到期,已逾期2年多,經被舉報查獲,若未衍生其他案件,將於收容後遣返回國;但由於丟棄倉鼠事件爆發,經警方比對確認爲上月28日感情糾紛案的當事人,立即通報動保處處置,動保處認定女子行爲已觸犯動保法第25條之1,有刑事責任,警方將向南投收容所借詢女子到案說明,全案已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動保處長林儒良今日表示,女子行爲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可依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至200萬罰金,同時再次呼籲民衆,飼養動物要盡到飼主責任,不可隨意騷擾虐待傷害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