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要脅「告訴你老公」性侵人妻2次 丈夫一聽真相綠了
▲小琳不敵追求者傳訊轟炸,與對方私下聊天,沒想到竟是惡夢的開始...(示意圖/CFP)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在市場工作的陳姓男子,明知人妻小琳(化名)的丈夫嚴格禁止她與異性接觸,仍不斷傳訊追求,但2人私下來往後,陳男竟以「要把你和我傳的訊息丟給你老公」爲威脅,2度迫使女方口交、上牀。案經陳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近日駁回,維持原審5年2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陳男因在市場工作認識人妻小琳,一廂情願展開猛烈追求,並不斷透過LINE、簡訊傳訊。小琳不敵糾纏,私下與陳男聊天,怎料對方竟傳訊恐嚇:「既然對我耍手段,早就提醒過你,不要搞一些有的沒的,這樣你還聽不懂,等着離婚吧!」
當時小琳嚇得回覆:「我可以求你了嗎?放過我,我快精神崩潰了!」但陳男仍繼續威脅:「告訴妳一件秘密,我把筆記列印下來,用信封包着,看妳老公那邊沒有人的時候,丟進去你家。我看誰撿到我不知道,我上面寫妳的名字,○○○(真實姓名),看妳怎麼死!」
由於陳男手上握有聊天紀錄,小琳擔心丈夫得知她與異性私下往來,因此2021年9月27日清晨搭計程車前往陳男住處,被迫與對方發生關係。隔月初,陳男又故技重施,要求小琳幫他口交得逞。
事後,小琳身心受創,壓力逼近臨界點,甚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需長期就醫,因此找上閨蜜求助,由閨蜜傳訊與陳男對質。當時閨蜜先是質問「她拋棄你?你跟她什麼關係?何來拋棄?」陳男回答:「我很喜歡她,不是她喜歡我。這是什麼關係我也不知道。」
閨蜜又問:「她有答應當你女朋友嗎?」陳男才坦言:「我沒有問過她,可是我要她當我妹妹,她不要的時候,我大約知道是什麼意思啊。其實是她把我拉下去的,不然我原本是把她當妹妹看待,因爲我知道她結婚了。」
丈夫出庭時也證稱,當時早就察覺妻子「不對勁」,因爲妻子不僅開始服用精神藥物,還變得神經兮兮、容易緊張,甚至不斷故意躲着他,直到他不停追問才知曉真相,「但過程我沒有問的很清楚,因爲我不想追問細節,小琳告訴我時感覺快瘋了,很崩潰,一直哭,歇斯底里地說都是我害她沒有朋友。」
儘管陳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認定,雙方並非男女朋友,而是陳男一廂情願,以要脅方式逼迫女方與他發生關係。何況,若真如陳男所辯「兩人沒有發生性行爲」,小琳大可直接向丈夫坦承有傳訊息即可,根本不需要「編造性侵」讓自己承受更大痛苦。
今年8月,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依《刑法》強制性交罪2罪,判處各3年10月,合併應執行5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