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父狠殺外婆入獄15年 曾嗆放火殺全家!晚年報應兒女全不理

惡父狠殺外婆入獄15年,曾嗆放火殺全家!晚年報應兒女全不理,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兄妹自幼在恐懼中長大,父親阿國(化名)長年不務正業、沉迷毒品,還常對家人施暴,更曾在家放桶裝汽油,揚言要放火燒死全家。兄妹倆童年時期遭受拳打腳踢,甚至被逼跳堤防。如今,父親因年老失能,被社會局安置,要求他們處理照護問題,他們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兄妹倆指控,父親當年不僅沒有扛起一家之主的責任,反而屢次因吸毒、打架、殺人等案件入獄服刑。尤其在1988年間,與母親發生爭執後,竟將母親強押至公墓、殯儀館一帶,過程中還持刀砍殺母親的胞兄,並刺殺外婆,導致當場失血過多死亡,最終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5年入獄。

父親自他們出生以來,幾乎從未付出過任何養育心力,更遑論生活費用或情感陪伴。反觀母親獨力撫養,才讓他們得以成長。對他們來說,父親不僅沒有履行爲人父的責任,反而是揮之不去的惡夢。父親的存在從小就是恐嚇與暴力,他們「每天都活在驚嚇中,無法安心入睡與讀書」。

然而,父親現在因無力自理生活,被安置於社會局機構,他們被通知必須出面處理後續照護與扶養問題。這讓他們感到憤慨,認爲父親沒有盡過絲毫責任,如今卻要他們承擔養護,簡直是對自身與母親多年苦難的二度傷害。

法官審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若受扶養權利者對子女有虐待、重大侮辱或長期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時,法院得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而阿國曾因持刀砍殺岳母導致死亡,此舉已構成對兄妹直系血親的重大身體侵害,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兄妹倆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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