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部分媒體刊登涉華商負面報道,中國大使:不應將少數華商問題泛化

據中國駐多米尼加大使館,針對近期多米尼加部分媒體刊登涉在多華商負面報道,中國駐多米尼加大使陳魯寧致函多最大報《里斯汀報》總編輯,指出有關報道忽視在多華商爲當地所作貢獻,將少數不規範經營華商的問題泛化爲全體華商,存在偏頗不公;強調華商合法正當權益和形象應受到保護,不應被冠之以歧視性稱呼。《里斯汀報》全文刊登陳大使信函,全文如下:

尊敬的《里斯汀報》總編Miguel Franjul先生:

謹向我的好朋友致意並感謝你和《里斯汀報》長期以來支持中國駐多米尼加使館和我本人工作。作爲貴報忠實讀者,我注意到貴報2025年5月28日題爲《多米尼加商人要求爲中國企業制定明確規則》的報道,願就該報道同你進行坦誠溝通。

該報道標題強調“中國商鋪”並將“chinos”一詞標紅,針對性明顯,存在對華僑華人歧視性意味。文中忽視華商爲多當地經濟繁榮與多元社會發展所做貢獻、多民衆對華商物美價廉商品的普遍歡迎和不少華商已加入多米尼加國籍的事實,將少數不規範經營華商的問題泛化爲全體華商,不予區別地稱之爲“中國商人”,存在偏頗不公。

作爲你的好朋友和中國駐多大使,我希藉此信向你表達擔憂,因爲多米尼加是一個民主、多元的國家,無論國民祖籍何處,作爲多社會一分子均應得到公平對待,不應被冠之以歧視性稱呼。這不僅傷害廣大中國僑民對多深厚感情,也不利於吸引更多中國企業來多投資,更有違多米尼加開放包容的國家政策。

正如你訪華所見,中國實行市場經濟,民營經濟蓬勃發展。多米尼加是法治國家,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是其長期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的重要支撐。在多華商均爲個體商戶,其註冊由多政府相關部門批准,並接受其監管。中國駐多使館始終要求華商遵守當地法律合規經營,支持多政府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爲。但同時,華商的合法正當權益和形象也應受到保護。爲此,中國使館與多勞工、移民、海關等部門保持密切工作交流。

《里斯汀報》具有重要影響力,報道導向牽動社會神經。我和中國使館高度重視同你和貴報長期以來的友誼,願同你及多米尼加全國商業理事會成員就有關議題和其他感興趣的問題保持溝通,期待同你及《里斯汀報》不斷深化交流合作。

順致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