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點東區夜店「專撿男屍」!擼管哥喊「童年陰影」...求饒被打臉

▲性侵慣犯簡男挑酒醉男子「撿屍」,還在被害人背上噴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簡姓男子今年(2025年)3月才因性侵等罪出獄,卻流連北市東區酒吧外,涉猥褻2位酒醉男子還噴精在其中1人背上,另企圖侵犯第3位被害人但臨時想拉肚子,匆匆偷走對方1張悠遊卡離開,事後用光卡內僅剩的49元,落網辯稱自己情堪憫恕、不會再犯,臺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竊盜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簡男到案被羈押至今,今年5月初,他利用週末上午8點甚至上午5點多,在北市鬆壽路的酒吧外蹲點,分別鎖定2位落單喝醉癱睡店外座位區的男子,上前假裝好心攙扶或蓋好上衣,卻趁機上下其手摸摸捏捏,接着脫掉自己短褲「露鳥」,緊貼被害人腰臀磨蹭、頂撞。

其中1位被害人還遭簡男伸手到褲襠揉弄私處,簡男更忘情親吻被害人臉頰,被害人驚醒不敢動,但上衣遭簡男掀開、背部遭簡男用下體擼不停,被害人被異樣感覺搞得快炸掉,故意用手肘推開簡男作勢要起身,嚇走簡男卻發現自己背上留下一坨黏液,竟是遭簡男噴精。

2位被害人報警調閱街道監視器抓人期間,簡男今年6月初清晨在同地點附近,又看上1位醉倒人行道的男子,上前企圖撫摸,突然感覺想拉肚子,匆匆偷走對方1張悠遊卡就跑掉,事後到超商買東西,把卡片裡僅剩的49元用光,隨即被警方循線查獲。

33歲的簡男到案認罪,律師替他辯稱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從小在育幼院長大、多次遭校內學長侵犯,請法官考量他身心狀態,確有情堪憫恕之處,簡男已深切反省,有正常謀生能力也會找正當工作,願接受處遇提高自控能力,希望減刑輕判。

法官審理認爲簡男有類似前科、出獄卻再犯,足徵未真正悛悔改過,本案刻意挑選酒醉者犯案,察覺可能將被發現時就迅速逃離,代表事發當下簡男意識清楚,具備辨識能力,顯無身心障礙減刑事由,至於個人成長過程經歷,更不是猥褻他人的合理理由。

法官指簡男犯行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且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恐懼,又遲未和解彌補,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考量他收押前,在餐廳從事清潔工作、月入1萬餘元,未婚無子女也沒家人需他扶養,依2個乘機猥褻罪合併判刑1年,竊盜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49元,可上訴。

簡男先前所犯性侵罪服刑結束後,被評估有高度再犯危險,且過往犯案對象男女都有,檢方據此聲請強制治療,簡男辯稱會管理自己行爲、不需要強制治療,北院指他出獄不到2個月就性侵2人,法治觀念與自制能力不佳,日前裁準簡男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爲期1年,若期間被鑑定、評估有必要繼續治療,檢方可聲請法院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