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灰色地帶襲擾 須有效執法」 學者:建立海域感知力、不法船隻資料庫
因臺灣周遭海纜毀損的例子層出不窮,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陳亭妃今天排審「海纜七法」修正草案。淡江大學戰略所副教授林穎佑指出,修法雖然賦予執法機關更多法律工具,但必須有效執法,才能對不法者產生嚇阻的效果。
國防安全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許智翔強調,修法當然有其必要性,但還有強化纜線韌性、建立備援機制等更多工作,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國安問題專家指出,海底電纜包括通訊用及輸電用兩種電纜,除了全臺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網路需靠海纜傳輸,包括離岸風電所產生的電力,也需要靠海纜輸送回本島。也因此,海纜業務牽涉的單位其實相當多,包括NCC、中華電信、海委會海巡署、交通部航港局及經濟部等機關。
相關專家分析,此次修法包括電信管理法、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自來水法、氣象法、商港法與船舶法等七項,範圍已相當全面,但問題是執法單位的執法能量,能否全面涵蓋?
林穎佑說,海纜議題不僅是海底電纜本身,更應該從全面性的海域安全及海域執法角度解讀,修法草案雖然賦予執法機關更完善法律工具,可執行調查、拘捕工作,但必須有效執法,才能產生嚇阻效果。
許智翔進一步分析,修法可以補強應對灰色地帶襲擾行動的巡邏、執法等法律工具,但若要有效執法,就必須建立全面性的海域狀態感知(Situation Awareness)能力,相應地就必須建置更多水上、水下,甚至管線本身與空中無人機等感測器,並且同時建構相應的指管、通訊能量。其次,建立不法船隻的資料庫,建立跨國、跨部門間的資訊交流平臺等也是必要的工作。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