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小姐險遭帶進摩鐵硬上!酒店經紀「玩命救援」被開危險駕駛
▲公關小姐向經紀發出的求救訊息,表示酒客強行要帶去汽車旅館 。(圖/記者吳奕靖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酒店經紀爲了搶救被男客帶出場的小姐,雖然在摩鐵前及時攔下,卻接獲員警當場告發「危險駕駛」,他表示有跟警方陳述爲了救人、也出示相關求救簡訊,但員警仍然開出告發單,他最後填寫異議單;記者求證該分局,分局表示已經重新檢視相關畫面,將危險駕駛改爲一般違規告發。
這起案件發生在13日凌晨4點多,一名酒店經紀接獲旗下小姐發簡訊求救,這名小姐說另外一位女公關被酒客堅持帶出場,而且違反女公關意願,要強制帶往汽車旅館,女公關雖然明確表示自己沒有做S,但這名酒客「性」致高昂,所以透過通訊軟體向經紀求救,請他「快點來救」,同時沿路通報情況以及位置,最後在汽車旅館前順利攔下,沒讓女公關發生意外。
但這名經紀沒想到的事,就在他抵達汽車旅館時,後面也跟來警察,原來員警在巡邏時發現他車速過快,同時連闖2個紅燈,所以一路尾隨要盤查開單,這名經紀非常客氣向員警解釋原因,這名經紀說:「我也是好聲好氣的跟警察說,我們是因爲有事情原由的發生,所以纔會趕去,不希望狀況變得很不好,我甘願接受闖紅燈的紅單,後來警方聽不下去,堅持要開危險駕駛,我覺得十分不合理」,所以當下纔會向警方表示要填寫異議表。
▲公關小姐向經紀發出的求救訊息,表示酒客強行要帶去汽車旅館 。(圖/記者吳奕靖攝)
▲這名經紀當下填寫異議表,並表示「有小姐人身安全問題」 。(圖/記者吳奕靖攝)
記者多次向這名經紀確認「警察有知道你是來救人的嗎」?這名經紀非常肯定的說:「警察那邊有非常確定的知道我是來救人的,當下也是跟疑似兩個男客人也確認過有這件事。」面對警方開出的危險駕駛,這名經紀委屈的說:「我承認自始至終都是我的錯,我承認,但是我是有目的,爲了救人而去,如果有女孩子被性侵了,或是後面被帶進汽車旅館發生什麼事情,而且帶進去後,我們也沒辦法進到汽車旅館,難道要眼睜睜看着女孩子出事?這個部分誰要來承擔?」
轄區警方坦承有此事,進一步說明:「員警爲求慎重,於同日5時許返所後立即檢視行車記錄器及秘錄器影像,確認蒐證不足,立即更改制單事由爲同法第53條1項1款闖紅燈及第48條1項2款不遵號誌標線行駛。另外本案本分局也將致電這位民衆,說明警方最後舉發的違規事實是闖紅燈和未依號誌行使,將以雙掛號郵件寄出。也告知他當日如有緊急事由,除可提供相關佐證予警方申訴,警方再審覈是否符合撤單要件。」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認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危險行爲時,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同時吊扣假使執照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