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委會幫彭振聲「背書」通過20%容獎?委員作證:只是沒反對

京華城案上午再開庭,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提着公事包,快步走向二樓法庭。記者杜建重/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昨交保,合議庭今傳柯出庭,由柯的辯護人鄭深元詰問時任都委會的文化大學教授徐國城。鄭問徐爲何偵查中證稱在都委會替前副市長彭振聲「背書」通過容獎案?徐稱,大會結論由彭決定,他只是沒提反對意見。

合議庭上午進行辯護人多方、檢察官詰問程序,交保後的柯法庭內一派輕鬆記筆記,沒有發言機會;柯與從前一樣,不時望向旁聽席位,似觀察在關心庭審。

徐國城說,他在765次都委會時不瞭解陳情案,所以沒發言,後來白仁德委員任他爲專案小組召集人,學理上,京華城公司爭執的12萬0284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一次性」,但實務操作上是否保障容積現況則不一定。

徐國城表示,京華城公司想爭取容獎,應在符合法規下去做,765次都委會決定由都發局再研究,不代表已同意增加容獎方案,至於768次都委會當天結論爲市府無須補救,意思是業者如不努力,市府就不該補償容獎。

徐稱,他775次都委會發言稱業者的回餽方案要再細緻討論「這種說法沒人強迫我」,而適法性是都發局審查的,不由都委會判斷。

徐證稱,根據市府法務局建議,他認爲都發局既已指明京華城公司要做鐵路地下化、人行道擴建,才感覺適法性顯然是OK的,鄭深元問「臺北機廠、大巨蛋、松煙連起來貫穿南北軸線不好嗎?」徐稱「做不做得到,還要確認」。

鄭深元再針對京華城容獎「決定性」的783次會議詰問徐國城,指會議是否共識決?爲何去年在檢廉偵訊時說過替主席(彭振聲)「背書」?

徐國城表示,當天大會彭振聲有問大家有無意見,作成同意給予最高20%的容獎時,並沒有人表示反對;徐說,專案小組與都委會概念不同,專案小組只是統整各方意見、並提建議送大會審查,都委會實際上是由主席決定「2者的角色不一樣」。

時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徐國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