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桃園警學長學弟跨轄互打 他求調班表記錄遭回「查無不法」
▲圖爲八德警分局外觀。(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張君豪、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四維所蔡姓警員涉嫌在去年10月5日開私人轎車跨轄到桃園分局轄區,以公共電話打110報警檢舉時任龍潭分局龍潭所的唐姓警員上班喝酒、「結屎臉」咆哮民衆,唐員經調查並未喝酒上班,且臉色愁苦是因罹患糖尿病身體不舒服導致,唐員不甘名譽受損且遭督察約談調查,去年10月對蔡員提起誹謗、誣告、僞造文書等多項告訴。唐員懷疑蔡員當天溜班跨轄檢舉,據理力爭要求調查蔡員當天雲端班表編輯記錄、電子簽退記錄及蔡員下班的駐地監視器,但被誣陷的唐員要求調查迄今10個月過去,桃園市警局迄今僅回覆一句「查無不法」。
知情者透露,桃園警局基層警員普遍每天排班均得服勤12小時,只有偶見勤務編排或休憩規劃纔會上班8小時,且警員上班時間通常以6時到18時、8時到18時,輪夜班則是反向編排勤務。
唐員遭蔡男匿名檢舉後除提誣告外,根據上述警員排班服勤規定,蔡員匿名檢舉當天是下午2時48分騎機車到桃園成功路1段打公用電話檢舉,唐員合理懷疑蔡員溜班檢舉他,因此也檢舉反制,並提告蔡員事後變更勤務表涉嫌僞造文書。知情者透露,蔡員身爲四維所總務「當總務工作繁雜、幾乎不可能僅排8小時班。
但包含警政署及桃園市警局函覆均爲,「本案同仁當日勤務未有僞造文書之虞、督察同仁查處無包庇違失。」但能直接證明蔡員當天沒溜班檢舉的證據,包含當天蔡員下班的電子簽退記錄、駐地監視器,以及蔡員當天僅上8小時的雲端勤務班表編輯記錄,桃園市警局和警政署函覆公文均未相關證據含糊帶過,主事機關態度,也等同不容許遭誣陷同仁追查真相。
尤有甚者,甚至唐員對蔡員提告誣告罪筆錄製作完成後,八德分局督察組並未依規定製作移送書,而是使用陳報地檢署、犯行不明確的「偵核」書類進行通報,自己分局的警員涉案,卻僅以書類通報地檢署,讓這場「桃園警局學長學弟跨轄互打」事件引發當地基層討論。蔡男今年7月因扯謊檢舉學長,已遭桃檢依涉犯誣告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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