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太好運?創世志工暗槓4千張發票中百萬獎金 法官判刑批:非常不可取

陳姓男子在民國107到109年於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基隆分會擔任志工,負責覈對統一發票,他暗中將4045張中獎發票藏入口袋,兌換或消費得款101萬餘元。直到國稅局發現異常,認爲不可能「這好運」,通知創世才曝光。法官批陳男把民衆的善心淪爲一己之私,濫用愛心,非常不可取,依侵佔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陳男(49歲)民國107年7月至109年7月間,在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基隆分會擔任志工,負責將統一發票依尾數不同進行分類、整理、覈對是否中獎等相關業務。

依創世基金會規定流程,中獎的發票都由基隆創世基金會用於各種公益社會活動,從各地民衆捐贈的發票中如有發現中獎發票,應交給創世基金會的工作人員覈對無誤後,由基金會行政秘書,持中獎發票至指定金融機構兌換獎金,並將獎金存入創世基金會或附設機構的安養帳戶內。

判決指出,陳男在覈對工作期間,趁其他人員不注意時,把中獎發票暗藏放入口袋,107年10至11月侵佔365張,兌得9萬200元;107年12月侵佔858張,兌得22萬3800元;108年1至12月侵佔2482張,兌得60萬6400元;109年1至8月侵佔340張,兌得9萬5000元。陳男共侵佔中獎發票4045張,取得金額共101萬5400元。

陳男暗槓中獎發票後以爲神不知、鬼不覺,拿着發票在基隆市、新北市金山區、萬里區、宜蘭縣內的郵局、超商、加油站、飲食店等消費或匯入他中華郵政帳號再提領。

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發現陳男異常大量統一發票中獎,認爲不太可能這麼好運,2年內可中4千多張發票,109年通知基隆創世基金會,經調監視器全面清查後驚覺陳男侵佔大量發票,經報請調查局基隆市調站偵辦,經檢方起訴,陳男坦承因缺錢當志工找機會犯案。

法官審理指出,陳男利用社會大衆捐贈統一發票從事公益的善心,及捐贈者扶助弱勢的信賴,淪爲一己私利,將中獎發票侵吞非常不可取。判陳男有期徒刑1年8月,並追繳101萬不法所得,沒有易科罰金,得入獄服刑。

法官說,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自76年6月成立至今,向各界募集而受捐贈之統一發票均以從事公益救助爲用途,屬衆所皆知事實,並公告在網站,陳男擔任志工負責整理髮票,獨犯侵佔因公益所持有之物。對於侵佔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陳姓男子利用擔任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基隆分會志工,暗槓4045張中獎發票,兌換或消費得款101萬餘元。法官依侵佔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痛斥把民衆的善心淪爲一己之私,非常不可取。記者遊明煌/攝影

陳姓男子利用擔任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基隆分會志工,暗槓4045張中獎發票,兌換或消費得款101萬餘元。法官依侵佔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痛斥把民衆的善心淪爲一己之私,非常不可取。記者遊明煌/攝影

陳姓男子利用擔任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基隆分會志工,暗槓4045張中獎發票,兌換或消費得款101萬餘元。法官依侵佔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痛斥把民衆的善心淪爲一己之私,非常不可取。記者遊明煌/攝影

陳姓男子利用擔任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基隆分會志工,暗槓4045張中獎發票,兌換或消費得款101萬餘元。法官依侵佔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痛斥把民衆的善心淪爲一己之私,非常不可取。記者遊明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