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私立東山高中爆收保證金放棄不退費 家長控不符規定

北市私立東山高中遭爆料,校方要求錄取學生需繳2.5萬元保證金,但公立國中要等5月才公佈分發結果,校方卻規定4月26日後放棄就讀,錢將沒收,質疑學校做法不適當也不符法規。圖爲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名牌私校一直以來都是家長熱門選擇,北市私立東山高中遭爆料,校方要求錄取學生需繳2.5萬元保證金,但公立國中要等5月才公佈分發結果,校方卻規定4月26日後放棄就讀,錢將沒收,質疑學校做法不適當也不符法規。校方解釋,名額都是特留,報到前也有和家長說明並要求籤保證書,屬於契約履行費用非學雜費。

教育局表示,學生未註冊前學校不可收取保證金,過去也未有類似案例,會在和學校瞭解情況,若機制上不符原則,會要求學校依法辦理。

東山高中依照教育局覈定今年小六升國一可招收630人,但近年來報考人數踊躍,近兩年都逾2500人報考,錄取綠不到3成相當熱門,不過去年卻發生超收事件,最終雙北教育局協助下超收學生安置到其他學校,校方也遭到北市教育局罰款。

今年東山招生數與去年差不多,卻有家長向本報投訴,自己孩子順利考上東山,卻被要求先繳2.5萬元的報名費報到,若選擇放棄,21日後則需依比例退費,4月26日後才放棄入學者,2.5萬元更直接沒收,不退任何費用。

家長控訴,自己孩子按照原學區是可以就讀龍門國中,除了帶孩子考取私校外,也有再評估念公立國中,但公立審查時間比私立晚,龍門要到5月5日才做最後的審查,若後來決定念公立放棄念私校,2.5萬元就會被沒收。

家長指出,依照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退費辦法」規定,學生若因故無法繼續就學,包含雜費、學生寄宿費及學習輔導費,在開學日前申請者,都應全數退還,質疑學校操作不符常理。

校方解釋,今年徵選入學、個階段名額都是特留,學生繳了報名費校方就會保留這個名額,若5月多突然不讀,校方也找不到學生,該機制在報考前都有讓家長知道並籤同意書,這筆費用屬於校方與家長間契約規範擔保金,非學雜費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