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世界高中擅自停招惹怒教育部 恐被「扣減獎勵補助款」
▲世界高中突宣佈停招,教育部表示,將依法處理,若確定可扣減獎勵或補助。(圖/摘自世界高中臉書)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新竹市世界高中日前突宣佈7月底停招,更私下進行學生轉學安置計劃,但在教育部介入後,已表示會繼續辦學及停止學生安置。教育部指出,世界高中未獲同意停辦即提前召開學生轉學安置會議,已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將依私校法與退場條例規定嚴正處理,可扣減獎勵補助或停止招生,若有符合退場條例狀況,將送請退審會審議討論是否列入專輔學校。
擁有53年曆史的老牌私校世界高中,因招生不如預期加上虧損原因,本月14日利用學校班親會宣佈學校將在7月底停招,並宣佈朝着將目前仍在校133名學生安置到其他學校方向進行,引發議論。教育部介入後,校方昨對學生與家長道歉,並宣佈會依照教育部要求繼續辦學,停止學生安置輔導。
教育部指出,世界高中在5月9日向國教署提出停辦,但所送資料未符「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國教署在16日函覆,不同意世界高中114學年度停辦,也未同意世界高中擅自在學期中輔導學生轉學安置至鄰近學校。
儘管世界高中昨已表示將繼續辦學,但教育部強調,考量世界高中未獲國教署同意停辦,就提前召開學生轉學安置會議,引起家長、學生不安及紛擾,已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國教署在5月16日就主動介入到校查處,並督導學校妥適處理。後續國教署將根據私校法、與退場條例等相關規定嚴正處理。
教育部指出,世界高中發生上述狀況,若經主管機關糾正或限期整頓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根據情節輕重,可停止該校部分或全部的獎勵、補助,或停止該校部分或全部班級的招生。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國教署已經同步查覈世界高中財務狀況、合格教師比率及其違反法規情節,若有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情形(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將提送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審議,在2年改善期間內若未解除專案輔導學校,賸餘財產歸屬,則根據退場條例第21條規定辦理。
教育部補充說明,根據私校退場條例第21條規定,賸餘財產歸屬,依董事會決議,並報經學校法人主管機關覈定,捐贈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或歸屬學校法人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但不動產,歸屬於不動產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