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涉詐助理費!高虹安無罪、童仲彥入獄 法官郭豫珍遭疑雙標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加班費11萬元,上訴二審貪污部分獲判無罪。由於該案法官郭豫珍先前審理過前臺北市議員童仲彥涉詐助理費案,當時童被判入獄,如今高卻獲判無罪,引發部分人士質疑法官雙標。對此,郭豫珍、高虹安都未對外迴應,童仲彥則表示,「恭喜好市長高虹安,阿童關就關了,沒事!」

▲高虹安貪污部分獲判無罪。(資料照/記者楊永盛翻攝)

高虹安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到停職,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上訴二審卻出現大逆轉,高等法院審理後昨日(16日)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高院指出,「立委公費助理費」在法律與實務上屬於補助性質、可彈性運用的經費,而非專款專用僅能發給助理的薪資,所以難認高虹安有詐騙國家錢財的貪污行爲。

▲童仲彥因涉詐領助理費案,被法院判處貪污罪確定,並處以3年10月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然而,媒體人黃智賢質疑,法官郭豫珍判處高虹安貪污無罪,核心理由是認爲助理費是整包給立委自由彈性運用的,本來就是高虹安的錢,所以沒有貪污,但前臺北市議員童仲彥因涉貪助理費5萬1842元,被判貪污罪確定,童仲彥聲請再審,高等法院駁回聲請,當時裁定駁回的受命法官就是郭豫珍。

黃智賢接着說道,當時郭豫珍駁回的理由,是議員的公費助理補助費、春節慰勞金等等均由議會編列預算支付,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更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兩起案件同樣都是涉貪,結局卻大不相同,難免令人質疑法官是否爲雙重標準。

對於外界爭議,郭豫珍、高虹安均未對外迴應。童仲彥則透過臉書PO文表示,「好友們不要再LINE我,恭喜好市長高虹安,阿童關就關了,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