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林叨囝仔7寶媽輸了!網友罵她臭38 法院「修養問題」判無罪
▲7寶媽提告女網友罵她臭38,臺中地院近日判女網友無罪。(圖/翻攝自林叨囝仔 The Lins` Kids臉書)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爭議頻傳的網紅部落客「林叨囝仔7寶媽」Sydney(陳女)近期消聲匿跡,但她去年因不滿遭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罵「真的是隻能用臭38形容」提告妨害名譽,張姓網友辯稱不是針對7寶媽,還列出7寶媽有7大爭議行爲。地院近期判決出爐,認爲該言論未傷及陳女社會名譽,只是張女修養口德的問題,判張女無罪。
檢方查,陳女跟張女素不相識,張女基於公然侮辱犯意,2023年10月一日在臉書社團「反林叨七寶媽:假人設真擺拍?」內,在貼有陳女照片之貼文下方留言「真的是隻能用臭38形容」,經陳女發現後提告。
張女說,留言確實是自己留的,但不認識7寶媽本人,貼文前後也沒有完整,自己只是在其中一個網友的留言內,再次發表留言,不是針對7寶媽。
張女律師指出,該貼文其實是因爲7寶媽疑似違停紅線又拍照,網友討論7寶媽不法行爲。7寶媽先前也因爲「懷孕33周登百嶽、違法推銷醫療器材、給孩子生吃山羌肝、3名孩子自學但狀況讓人擔憂、背兒滑雪、獸醫幫忙接生以及訕笑資源班」等7件爭議事項,纔有該社團之討論出現。
張女律師說,7寶媽提出公然侮辱罪是以截圖方式,無法知悉前後脈絡爲何,自然未損及陳女社會名譽。且陳女爲網紅,擁有30萬粉絲,但依網路資料可知,7寶媽有諸多爭議,既然是公衆人物,對於評論應該有較高容忍程度,請求諭知張女無罪。
▲張女律師認爲,7寶媽因爲有諸多爭議,纔有該社團討論,張女爲公衆人物,容忍度應要較高。(圖/翻攝自Facebook/林叨囝仔 The Lins` Kids)
臺中地院認爲,雙方互不認識、無過節,被告張女無刻意減損陳女之動機或必要,該留言亦非長期反覆、累積、大量出現的謾罵,與刻意要貶損他人的情況有別。也無法排除,張女是因爲不認同陳女,一時抒發不滿而已,難認定該粗鄙之詞有蓄意貶損名譽之犯意。
地院認定,縱使網路上有人看見張女謾罵之詞,若不清楚前因後果,也難對於陳女形成任何評價,陳女並無任何社會名譽減損可言,甚至網友也可能會有不同評價,此就是社會多元開放言論市場。
法官指出,檢方也未舉證張女的留言,已經造成陳女社會名譽達到重大損害,難認定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張女該言詞,僅是個人修養、口德層次的問題,陳女名譽權無應優先於張女的言論自由,綜上,認定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諭知無罪,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