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賴清德老家爭議...新北修法「有門牌不可推定為合法」引聯想

賴清德新北市萬里老家在選戰期間一度成爲熱門景點,現已成爲礦工紀念館。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萬里老家違建事件已落幕,不過當初賴總統迴應媒體,老家在民國60年左右就拿到門牌號碼,認爲房子未違反區域計劃管制要求,也沒有違不違建的問題,「門牌號碼就是一個證明」。新北市民政局近日修正「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新增建築物不因門牌編釘,推定爲合法建築或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引發聯想。

賴清德總統在新北市萬里老家,大選期間引發違建爭議被諷爲「賴皮寮」,中央爲了推動礦業用地合法化,去年5月已變更全國區域計劃等修法,賴清德老家可辦理變更爲丙建,去年賴總統就職百日,已經變身礦工紀念館。

新北市府本週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修正草案,修正原因在於辦法部分條文與相關作業要點重複,且與實務作法不一致, 並希望增列門牌號碼與編釘建築物不符者後續處理規範。

其中新北市府參照「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新增第八條新增第五項規定「建築物不因門牌之編釘,而推定爲合法建築或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被認爲是迴應賴總統當初受訪「門牌號碼就是一個證明」說法。

本次修正除新增第八條項目,也新增「道路名稱以不超過六個字爲原則」、「門牌編釘包含門牌初編、整編、改編、增編及並編之定義」、「門牌編釘適格申請人」、「不得私設門牌,或張貼與所編釘建築物不符之門牌號碼」等規定,及增列「門牌號碼與編釘建築物不符者」之限期改善及後續處理規範。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門牌編釘的目的是爲明瞭人民居住及通訊,以便利公私行爲行使,其以實際情形爲依據,與房屋、土地等產權無關,但實務上多有民衆誤以爲申請門牌編釘之建築即取得建物合法性及所有權,因此本次參照他縣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法規,修法新增相關明文規定。

至於賴清德老家變更進度,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全國礦業用地檢討變更作業是依內政部113年5月3日修訂規定,檢討變更爲建築用地,新北市已於去年12月召開會議審議變更通過共26筆(含賴清德老家)建築用地,目前已依規定辦理30日公告作業中,期滿無人異議後即辦理異動登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