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擴大病友參與 藥物、特材健保共擬會首納病團代表

多位病友團體人員表示,清明連假前夕接獲公文,要求推派人選擔任藥物、醫材共擬會委員,傳出今天已確認人選,健保共同擬定會議制度,首次在藥物、醫材共擬會納入正式病友代表。記者林琮恩/攝影

健保共擬會委員名單難產,3月會議仍沿用上屆委員,傳出衛福部健保署希望在不修法情況下,以被保險人身份讓病友團體參與共擬會。多位病友團體人員表示,清明連假前夕接獲公文,要求推派人選擔任藥物、醫材共擬會委員,傳出今天已確認人選。這是健保共同擬定會議制度,首次在藥物、醫材共擬會納入正式病友代表。

藥物納入健保必經的共同擬定會議,分爲醫療服務及支付標準共擬會、藥物共擬會、醫材共擬會,過去僅醫療服務共擬會有病友團體成員,以被保險人身分與會。2019年衛福部通過共擬會辦法修正,藥物、醫材共擬會各有2名列席病友團體代表,但不可主動發言或參與表決,僅在會議主席點名時發言。

臺灣病友聯盟理事長吳鴻來說,病友參與藥品審議制度,民間倡議多年,十分感謝健保署「挺病團」美意,讓病友團體以正式委員身分參與藥品審議。不過,本次行政程序仍稍嫌粗糙,病友聯盟接獲公文,隔日就必須推派出代表,無法像推舉病團列席代表一樣縝密確實,僅能盡力而爲,是美中不足之處。

吳鴻來表示,病友聯盟過去負責藥品、醫材共擬會病友列席代表推派,依法規定,病友團體必須在健保病友意見分享平臺登錄,纔有資格參選列席代表,聯盟內部也擬定相關選舉辦法,不論是聯盟會員、非會員,僅要符合資格即可參選,過程公正公開,完成選舉後,對外公佈結果,並把人選送至健保署,過去不曾發生人選被署方拒絕。

本次受限公文發文時間短,病友聯盟來不及邀集20會員團體開會,僅能找來理監事討論,盡力推派最適合人選。吳鴻來表示,病友團體感謝健保署採納民間意見,讓病友參與獲得進展,但行政程序若能強化,提早發出公文,病友團體才能及早因應,透過內部機制,選出更具公信力,受各界認同人選。

吳鴻來表示,修法雖曠日廢時,且實務上勢必有其難度,但站在病團立場,仍希望比照病友列席代表,在法規文字中明文規定,保障病友團體以被保險人身份參與共擬會,否則目前雖已形成默契、慣例,但未來若健保署執政官員更迭,恐會改變共擬會委員遴選方式,難以長期保障病團參與健保相關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