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空姐媳拒繳房貸嗆:傳宗接代要報酬 婆婆揹債631萬崩潰怒告

▲北部一名婆婆將養老宅助貸600萬給媳婦兒子買房,孰料雙方鬧上法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部一名李姓婦人含淚控訴,自己聽信媳婦承諾,將養老宅抵押,替媳婦貸款600萬元購屋,未料卻換來拒繳貸款的下場,甚至被對方律師羞辱「老賊婦人」、「宛若現代趙高」。李媽媽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說:「心真的很痛!」所幸,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她代清償後依法承受銀行債權,真正的借款人是媳婦,判媳婦須返還631萬2,203元。

李婦指出,2023年5月間,媳婦因籌不出頭期款與裝潢費,央求她以名下養老小宅設定最高額度720萬元抵押,向銀行貸款600萬元,作爲購屋自備款與裝潢開銷。當時媳婦一再保證自己在某大航空公司的空姐、薪水優渥,每月絕對能負擔約2萬多元的貸款,還以誠懇態度再三承諾。李媽媽說:「我其實很不願意,但基於愛護晚輩,只能勉爲其難答應。」

貸款撥入媳婦帳戶後,她先拿400萬元支付房屋頭期款,194萬元用於裝潢與購置家電,6萬元清償個人信用卡債,房屋產權則登記在媳婦名下,後來再以「夫妻贈與」名義將一半產權登記給丈夫。

然而,媳婦並未依約每月還款,自2023年6月起,李媽媽只好硬着頭皮每月代繳2萬4,000元本息,連續支撐近2年。直到2025年3月,她爲結清餘額,一次繳清580多萬元,累計代繳高達631萬2,203元,纔拿回銀行塗銷抵押權的同意書。

「我怕她跟我兒子吵架,連催都不敢催,只能自己繳,眼看她始終不願負責,最後甚至搬出家門不迴應訊息。」李媽媽哽咽表示,原以爲媳婦會回心轉意,沒想到最終只能透過法院討回公道。

媳婦挨告後稱,貸款大部分流入婆婆與丈夫帳戶,應由他們承擔,且婆媳關係屬於贈與性質,婆婆不得要求返還。答辯狀中甚至提出驚人主張:「即便原告有出資,被告也可依『懷胎十月、爲原告之家族綿延子嗣』主張無因管理或不當得利」,換言之,媳婦還能反過來要求婆婆支付她報酬。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爲,李媽媽僅是以房產抵押作保的「物上保證人」,在清償631萬元後,依法承受銀行對媳婦的債權;雖然部分資金流向李媽媽與丈夫,但主要用途仍是支付購屋價金,媳婦因此取得房屋持分,纔是真正借款人,應返還全數款項。

讓李媽媽更心碎的,是媳婦律師在答辯狀中,不僅全盤否認債務,還痛批她的主張「邏輯破爛」、「更勝詐騙集團或地下錢莊」,甚至引用《論語》「老而不死是爲賊」形容她是「老賊婦人」,更直言她「宛若現代趙高」。

「我是原告,卻被寫得像壞人。」李媽媽難過表示,自己真正贈與的只有幾十萬元「坐月子費」,那是疼惜媳婦懷孕生子的心意,但購屋貸款根本不是贈與,而是媳婦一再保證會負擔的責任。她激動反問:「我拿養老宅去貸款幫她買房,還要被說成是壞人?」

對此,有法界人士指出,正式法律文書應聚焦於法律爭點,不宜使用「老賊婦人」、「現代趙高」等羞辱性字眼,否則可能影響律師的專業形象。

李媽媽最後哽咽說:「我一生爲家庭打拚,卻遇到這樣的媳婦,真的心碎!」強調自己只是要回屬於她的錢,希望此案能成爲借鏡,不要再有婆婆爲了幫忙反被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