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累犯撞死顧家夫 警:新規「人車分離」減少憾事
桃園市戴姓男子三日晚間駕小貨車返家途中,遭涉嫌毒駕黃男追撞,小貨車撞上燈杆幾乎解體,戴男喪命,留下相依爲命的妻子。圖/龜山警方局提供
桃園市水電工人戴姓男子本月三日下班,一如往常返家途中,遭涉嫌毒駕黃男追撞身亡,相依爲命的妻子再也等不到丈夫回家,哭訴「我什麼也沒有了」,令人鼻酸。官警說,推動唾液毒品快篩執法,就是希望減少類似悲劇一再發生。
六十七歲戴姓男子當晚近十時駕駛小貨車要返家,行經龜山區忠義路與光峰路口,遭卅三歲黃男開車從後高速追撞,小貨車失控撞上燈杆幾乎解體,戴卡在駕駛座搶救不治;黃男精神恍惚,右前座搜出八顆「喪屍煙彈」及二支電子煙主機,檢方訊後聲押獲准。
黃男四月就曾被查獲毒駕判刑三月,再度毒駕上路,奪走一條人命;據瞭解,戴與妻子相依爲命,膝下無子,戴男賺錢養家,檢方相驗時戴妻哭說「他人走了,我什麼也沒有了」!
目前警政署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發現疑似毒品或施用器具,應依毒品罪逮捕駕駛,若未發現,但駕駛有疑似施用徵狀並坦承施用,依公共危險罪逮捕,均採尿送驗;未發現疑似毒品或器具,有疑似施用徵狀,駕駛否認,不同意驗尿,只能放行,即使同意驗尿,採尿後也要放行。
官警說,現行取締毒駕因無法當場檢測毒品濃度,須待採尿送驗,若未當場查獲只能放行,成爲道路不定時炸彈。快篩試劑執法一旦上路,員警有執法依據,可當場要求駕駛「人車分離」,預防可能的毒駕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