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北士科T17和18 MOU最多能再延三個月 但要看輝達是否同意

輝達臺灣總部能否落腳北士科T17、18基地,也許可再等三個月定案。知情人士透露,新壽與輝達爲北士科的T17、18所簽署的MOU,雖然是今日到期,但當時在MOU文件上,已有註明輝達有決定是否可再延期,最多能再延三個月,一切輝達說了算,新壽也還在等待輝達最後的決定。

但T17、18的土地問題一波三折,輝達是否還有耐心等下去,不得而知。據瞭解,北市府也想了解輝達和新壽所簽署的MOU內容,但雙方都向北市府強調有保密意義,不願告知;至於新壽最屬意的將T17、18兩塊土地直接「合意移轉」給輝達,其實雙方已談妥條件,而且也出具法律意見書給北市府強調不會有適法性問題,但北市府目前仍堅持不同意,而北市府願否爲了留住輝達而在最後時刻同意,也引外界高度矚目。

T17、18兩塊土地,當初雖然只有新壽一家投標,但事實上有興趣的人馬很多,除了已浮上臺面的輝達之外,據側面瞭解,連國巨集團都有興趣,國巨董事長陳泰銘有興建「國巨美術館」打算,在二年多前一度接觸新壽,但後來雙方條件未談成,而在國巨之後,亦有其他的企業集團向新壽表達,希望由新壽直接蓋好廠房之後整棟出租給該集團,但後來輝達出現之後,新壽則專心和輝達「一對一」協商。

那麼,50年的租金到底有多少?新壽內部評估,以北士科的面積估算,50年的租金收入至少500億以上,至於和輝達直接簽署的MOU內容,假設是素地移轉,當然不會要輝達埋單這些未來50年的租金潛在收入,但輝達仍會支付細新壽一定的補償金,這些也能讓新壽團隊對新光人壽董事會、金控董事會交待得過去。

但倘若是依照北市府向新壽開出的解約條件,完全沒有補償金條件,還損失了租給其他企業、最長可達50年(和地上權期限約當)的租金收入,新壽董事長、總經理,甚至其他的經營團隊高階主管,都會面臨極大的「背信風險」。

相關人士也指出,倘若輝達不願再繼續談,新壽將會依照得標之初的規畫,繼續興建廠辦大樓找其他的企業承租,只是到時候輝達找其他地方落腳,若是在臺北市以外的地方,則對北市而言的確是遺憾,「但新壽不可能冒着背信的風險,去成就北市府讓輝達落腳北市的光環」。

北士科T17和18 MOU最多能再延三個月,但要看輝達是否同意 。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