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包手哥撞死人「監視器有拍到」荒謬求交保 另案先判5月

▲臺中一名22歲林男前科累累,去年毒駕酒駕上路撞死人,近日以荒謬理由要求交保。(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22歲林男去年毒駕、酒駕上路撞死杜姓男子,今年4月遭起訴,預計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林男近日以「本案均有監視器」的荒謬理由,認爲無繼續羈押必要,向法官聲請交保。但法官認爲林男所犯爲重罪,且有高度逃亡可能性,裁定駁回。另外,林男在去年案發前1個月也毒駕上路,近日判決出爐。

林男(22歲)去年12月9日就在西屯區一處地點吸食K煙,事發當天早上7點,又跟朋友在北區一間KTV飲酒作樂,共同喝了一瓶威士忌。同日10時41分,林男駕車上路,47分左右行經東區自由路與進德路口時,撞上前方一名杜姓男騎士,杜男因此喪命,另名騎乘腳踏車宋女、駕駛黃男也遭撞擊,並有多部轎車遭撞。

警方到現場測出林男酒測值高達0.98mg/l,另經採集尿液送驗後,發現體內K他命、去甲基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警方在他車上搜出一瓶K他命(淨重0.816克)等贓證物,林男復訊後遭法院收押,檢方上月依酒駕、毒駕致死,以及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全案預計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確實有拍到整起過程,但林男以此要求交保,令人費解。(圖/民衆提供)

林男近日提出交保聲請,認爲自己在偵查中高度積極配合,且沿路都有監視器錄影畫面可佐證,應該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請求交保配合其他強制處分。

臺中地院查,林男在訊問中坦承主要犯行,與卷內事證相符合,足以認定林男犯嫌重大,且爲最輕3年以上之刑,可預見刑期非輕。重罪通常伴隨高度逃亡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恐有逃匿規避審判之虞,駁回聲請。

另外,林男前科累累,有公危、毒品以及妨害秩序等案件。另案涉及公共危險之毒駕案件也在近日出爐。林男去年11月在摩鐵吸食K煙,又再度開車上路,結果被搜出15.7克K他命,體內K他命濃度爲97ng/mL、去甲基K他命陽性反應爲1171ng/mL,被警方送辦。

臺中地院審酌,林男爲累犯得加重刑期,並非一時失慮、偶然發生,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