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案1年增1倍多!臺南首公佈「毒駕累犯照片 」

臺南市5日公開的交通違規累犯資料中,首度公佈毒駕累犯照片(藍字者),其餘爲酒駕累犯。(臺南市交大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近日嚴格執行毒駕取締勤務,假日勤務更密集,5日晚間仍持續執行。(臺南市交大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今年毒駕件數較去年同期翻倍成長,爲展現毒駕、酒駕零容忍決心,除持續公佈酒駕累犯照片,臺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6日首度公佈2名毒駕累犯照片,臺南市交通大隊強調政府打擊毒駕決心。

根據臺南市交大統計,臺南市去年1至5月查獲毒駕件數332件,今年同期查獲件數690件,案件量增幅107.8%,翻倍成長。臺南市近來陸續有議員關心毒駕問題,在議會上質詢警察局與交通局,要求加強查緝,臺南市警局5月底執行毒駕取締勤務,藉由唾液快篩有效率的縮短驗毒時間,3天就查獲32件毒駕案,相當驚人。

警方表示,查獲毒駕嫌犯中,主要吸食毒品以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爲主,該毒品經常僞裝成電子煙,不易發現,因吸食後易使身體失控,行動緩慢,一旦駕車即有如行走馬路的飛彈,威脅道路行人安全。

臺南市警局長林國清表示,酒駕是全臺問題,臺南市警方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強化查緝勤務,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特定場所周邊及高風險時段加強攔查取締,嚴防毒駕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依道交條例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以上違反酒(毒)駕或拒絕檢測規定者,依法得被公佈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臺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5日公佈1批30人累犯資訊,除28名酒駕者,首度納入2名毒駕累犯。

臺南市交大表示,毒駕除遭高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車輛移置保管外,還觸犯公共危險罪,最重可處有期徒刑,致他人傷亡還將加重刑責,盼藉由公開資訊與社會監督力量,提供違規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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