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富二代涉下藥偷拍多女卻脫罪 被害女淚求立委:請幫幫我們

▲北市蘇姓富二代偷拍前女友,被害人出庭對質崩潰吼「加害人永遠囂張」。(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46歲蘇姓男子遭控偷拍等惡行,受害人痛批其行徑根本是「李宗瑞2.0」,然而多起案件卻因證據不足接連不起訴。受害人小愛(化名)透過鏡頭訴說心聲,她表示最希望的是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能替她們發聲,更盼立法委員、議員以及具法律專業與公權力的人士能站出來,協助受害者推動制度改革,杜絕加害人持續鑽法律漏洞、逍遙法外。

蘇男與前女友小愛(化名)交往期間,竟在自宅臥室暗裝攝影設備,偷拍2人性行爲過程,共留存4段影像,包括口交與手淫畫面。小愛痛斥,這些影像成爲蘇男分手後的威脅工具,「他用這些東西控制、恐嚇,讓很多女生不敢出來說話。」

她並懷疑,蘇男過去多次以同樣手法對不同女性下手,先以「結婚爲前提」營造家的場景取得信任,分手後再利用性影像進行恐嚇,形同「模式化犯罪」。

▼蘇男偷拍多名女子還分類建立資料夾留存 。(圖/讀者提供)

不過,檢方偵辦後認定,A女指控的強制性交因雙方各執一詞,缺乏補強證據,難以認定;B女控訴的下藥與傷害,因無醫療紀錄佐證而不起訴,恐嚇部分則另案審理確定;C女遭偷拍與冒名辦健保、誹謗的指控,則因影像無法證明她在昏迷狀態遭侵害,印章真僞也無從確認,最終同樣不起訴,僅就妨害隱私部分提起公訴。

對此,小愛直言,司法過程讓被害人徹底失望,「他一次又一次利用法律斷點逃脫,這不只是我的傷痛,而是所有女性的恐懼。」她強調,若司法持續要求過高的舉證門檻,將使更多被害人選擇噤聲,間接成爲加害人的保護傘。

小愛透過鏡頭懇求,社會不應讓這類案件一再重演,她呼籲立法委員、地方議員及具法律專業與公權力的人士勇敢發聲,協助推動制度改革,「讓加害人無法再鑽法律漏洞、逍遙法外」。她哽咽表示,這並非單一事件,而是制度缺口亟待補上,「我們需要的不只是被害人勇敢站出來,更需要社會與有影響力的人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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