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學生?扣考制學權爭議頻傳 全臺近70所大專校院廢除
國內大專校院多設有扣考制度督促學生到課,若缺曠時數達學校規定標準,則會扣留參加考試權該科以零分計。示意圖,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內大專校院多設有扣考制度督促學生到課,若缺曠時數達學校規定標準,則會扣留參加考試權該科以零分計。近期輔仁大學校務會議通過於本學期正式廢止扣考制,又根據輔大統計,國內約68校已取消扣考制;學界也評析,未來應會有更多學校走向廢止。
扣考制是爲防止學生荒廢學業、維護學習成效,各校多設有曠缺課標準,達一定時數者則該科將被扣考死當,但缺課時數定義常包含學生病、事假甚至公假,因此多引發學權爭議。對此全臺約130所大專校院,輔大統計約68所已廢除,約佔整體五成,取消者包括臺師大、政大等校。
輔仁大學表示,學校經課程委員會、教務會議研議後,於上學期校務會議通過修正學則與教務章則中扣考制度,於本學期正式實施。修正後也另增配套,保留教師得視需要訂定學生出勤、課堂參與等規範,相關規定必須見於課程大綱。
中原大學教務長皮世明指出,中原現還保有扣考制,學生一學期二學分課程曠課時數達九分之一,相當於點名三次不到就扣考。但扣考見於學則只是賦予教師可這麼做的權柄,是否執行因人而異,學校也不強迫。
皮世明談到,絕大多數教師不會執行,認爲不需要用該方式剝奪學生考試權,通常仍讓學生考試,沒上課則自然考不過。但因現場老師多認爲扣考已非必要,評估未來遲早會廢止。
臺師大於2011年就率先廢除二一制與扣考制。校方表示,扣考懲處違反比例原則,廢除規定後讓學生成績迴歸教師評量,教師可以訂立規則,如點名不到會扣分,但不能迫使其不能考試。
以臺師大學則爲例,學生因故不能上課經請假者爲缺課,未經請假或未准假則視爲曠課,任課老師可依照學生缺曠情形扣分。但校方也指出,學則也敘明一學期只要曠課達45小時應予退學,即便扣考取消後仍保留退學制把關,並非完全無限制。
教育部則表示,非各大學皆訂有扣考制,除扣考制度外,學校針對學業成績也另設有預警、輔導、追蹤等機制,確保學生學習成效。大學取消扣考制度,給予學生請假時不用擔心缺課過多而被剝奪考試權利,教育部尊重學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