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病患控開錯藥想害命!名醫蘇一峰遭告殺人未遂 真相揭曉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胸腔內科主治醫師蘇一峰,因門診期間開立心血管藥物,遭宋姓病患質疑處方不當,憤而提告涉嫌殺人未遂。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蘇醫師所開立之藥物屬臨牀常見用藥,整體診療行爲並無違反醫療常規,亦欠缺殺人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指出,宋姓病患指稱,自己於2023年4月間在新北市一處公務機關遭電動門夾傷,事後陸續出現胸悶、偏頭痛與呼吸不順等症狀,自2024年2月起前往陽明院區就診,由蘇一峰醫師負責看診。宋姓病患在同年7月10日門診時向蘇醫師表示,除胸悶不適外,還出現心跳每分鐘超過80下的狀況。
病患稱,蘇醫師在未告知藥物副作用、也未詳查其過往血壓與心跳數據的情況下,直接開立爲期3個月的心血管藥物「百適歐膜衣錠」處方箋,認爲醫師行爲已構成故意加害,憤而報警提告,控告蘇一峰涉嫌殺人未遂。
對此,蘇一峰表示,當時病患主訴包括情緒緊張、失眠及血壓偏高(收縮壓140),他依據臨牀經驗開立BISO,此藥爲常見乙型交感神經阻斷劑,可協助降低血壓、緩解焦慮與心跳過快等症狀,處方並無不當。他也指出,後續調解程序歷時3小時,醫界與法律專家皆認同其用藥無誤。
▲蘇一峰遇到患者提告殺人未遂。(圖/取自醫師臉書)
檢方綜合調查認定,蘇醫師依病患表現之臨牀症狀進行診斷與開藥,屬一般醫療行爲,無顯失醫療常規之處,且無其他情節足以支持「殺人未遂」之構成要件,難認涉有刑責,遂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將本案處分不起訴。
蘇一峰也於今年2月26日在臉書發文坦言遭提告經歷,語帶無奈地寫下:「只是對某個藥物不滿意,沒回門診討論就直接報案殺人未遂。」他自嘲「人生解鎖殺人未遂,到警局報到」,更提醒同行,「如果病患說他曾被別人害過,但告不成,你可能就是他下一個要告的人。」
蘇醫師並呼籲醫療人員務必熟悉《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流程,留存完整病歷紀錄與溝通證據,以免遭遇無端訴訟。他也感嘆,歷經半年調解無果,最後仍須至警局說明,「重症醫師的生活就是這麼樸實無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