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便當店母女遭詐1200萬…警諷「還活著喔」鬧2命 判休職6月懲戒

臺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因遭遇投資詐騙而報警,卻遭劉姓警員嘲諷「妳還活着喔」,母女選擇尋短,遺書似提及「警察叫我去死」。警方除將劉函送士林地檢署調查有無刑事責任,臺北市府也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爲,劉有與被害家屬完成修復式司法,也坦承不當行爲,今判劉休職,期間6月。

寧姓婦人(55歲)在便當店工作,曾姓女兒(28歲)擔任會計,2人因瀏覽臉書投資廣告,遇上假投資詐騙,加入LINE投資羣組,詐團假冒投資理財網紅「柴鼠兄弟」名義招攬投資,母女倆依指示面交、匯款逾1200萬元,事後驚覺受騙,去年12月4日前往市警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報案。

當時備勤的劉姓警員受理報案,他12月6日欲再次致電寧婦約定做第二次筆錄,但前三通都無人接聽,早上10點47分撥打第四次時,對方接起電話、但還沒說話時,劉嘟嚷「不會自殺吧」,被母女聽到。

「喔,妳還活着喔?」劉姓警員詢問起被騙經過,還驚訝說「都坑妳170萬了,還要還250萬,哇操」、「收據正本燒掉了喔?不會吧」,母女12月8日陳屍住處。

內湖分局表示,因婦人遺書透露報案遭警察「冷嘲熱諷」,分局回溯港墘派出所內電話錄音,發現劉言行不當,包括寧姓婦人4日詢問能否追回財損?劉回覆「拿不回來」;6日劉更在電話中說出「妳還活着喔」等嚴重缺乏同理心的言詞。

因寧婦遺書疑提及「警察叫我去死」,劉被警方記大過1次處分並調至警備隊。士林地檢署也表示,除依法相驗釐清死因,也將一併追查母女倆遭詐情形。

劉姓警員遭送懲戒,懲戒法院4月22日開庭,合議庭認爲劉違反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7點、第74點,以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誠信清廉、謹慎勤勉」規定,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

懲戒法院認爲,劉身爲警察卻未能以誠懇的態度受理報案、關懷被害人,讓人民喪失對政府機關的信賴,衡酌他與寧婦家屬完成修復式司法、歷年考覈與獎懲紀錄,今判休職,期間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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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警內湖分局劉姓警員嘲諷遭詐騙集團訛詐逾1200萬元的母女「妳還活着喔」,母女尋短,懲戒法院今判他休職,期間6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