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北市清秀妹摸「運將內褲」求陪睡! 長相曝光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黃姓女子與友人唱完KTV後搭乘多元計程車,途中竟向司機詢問感情狀況,還稱「可以陪睡」,接着趁對方專心開車時伸手觸碰下體,甚至探入內褲。司機載客結束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昨日首開庭,清秀短髮的黃女與律師出庭,庭上表達和解意願,司機也願意,但因調解委員已下班,雙方只好改期再談。

▲北市黃姓女乘客乘坐多元計程車從後座伸手亂摸運將,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圖/記者黃宥寧攝)

士林地院昨(21日)首開庭,黃女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法院。她外型清秀、留着短髮,頭戴黑色鴨舌帽,身穿寬鬆黑色T恤、灰色長褲,腳踩白色休閒鞋,打扮低調休閒,等待期間她一手拿着手機,神情平靜。由於本案涉及強制猥褻罪,依法採不公開審理,一般民衆及媒體不得入內旁聽。

據瞭解,被害司機也有出庭,但他採隔離訊問方式應訊,人在院內指認室內,透過視訊接受法官訊問,影像僅傳送到法臺前方,被告無法看見告訴人畫面。據悉,司機也表示願意與黃女調解,但因庭訊結束時調解委員已下班,雙方無法當場進行調解,只能改期再談。

全案起源於,去年11月29日凌晨5時20分許,黃女與友人自新北某間KTV搭乘多元計程車,預計前往北市。黃女坐在駕駛座後方,途中主動與司機攀談,詢問對方感情狀況,並向對方表示自己可以陪睡。

▲黃姓女子涉強制猥褻司機,想和解卻卡關。(圖/記者黃宥寧攝)

隨後,黃女見司機專心開車、難以分心,先隔着褲子觸碰對方下體。司機當下以手撥開拒絕,但黃女仍再度伸手,甚至將手探入司機內褲內。由於車輛仍在行駛中,司機無法立即停車處理,只能忍耐完成載客行程,待乘客下車後隨即報警。

偵查期間,黃女坦承曾在車內觸碰、撫摸司機,但否認有強制猥褻犯意,辯稱當下以爲是在開玩笑,也沒有印象對方曾擋手拒絕。不過,檢警認爲,司機指述前後一致,且精油館工作人員也證稱,司機案發後曾前往店內,向其表示遭後座女乘客伸手觸碰下體,並描述對方持續撫摸的過程,相關內容與司機供述相符,再加上偵訊筆錄等證據相互印證,足認黃女行爲已違反對方意願。

士林地檢署因此認定,黃女涉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依規定,對他人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意願方式爲猥褻行爲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後續仍待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