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15歲孫偷開車釀3死2傷!家屬怒告車主外公 「3關鍵」吞敗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年僅15歲曾姓少年趁着王姓外公出國,擅自拿走其車鑰匙,從新北汐止一路開車至臺北內湖,不料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會車緊張、油門煞車混淆,暴衝撞入當地知名臭豆腐面線店,造成3死2傷重大悲劇。事發後,死者家屬憤而控告王姓外公涉過失致死,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以罪嫌不足爲由,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悉,曾姓少年父母離異,由外公在內湖隔代教養長大,直到國中畢業才返新北永和與父親同住。2024年10月17日當天,曾少趁外公赴國外旅遊之際,獨自搭捷運回到外公家,騎腳踏車前往汐止停車場開走休旅車,準備與同學炫耀。未料行經東湖市場時,因技術不佳、判斷失誤,連環擦撞多車後失控衝進店內。
意外造成2名在店內用餐的男女與1名路過騎士當場死亡,店家老闆娘與1名女員工亦遭熱油燙傷。曾少當場被目擊下車後仍嬉笑輕鬆,事後更被起底曾在社羣平臺自曝無照飆車,引發社會譁然。
儘管曾少並無酒駕、毒駕,車上電子煙彈也未檢出毒品成分,但其無照駕駛、肇事釀禍的事實明確。少年法庭隨後裁定將他收容至新北市土城的臺北少年觀護所,目前案件由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曾姓少年駕駛外公車輛撞進北市內湖臭豆腐店造成3死慘案。(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另一方面,3名死者家屬認爲,曾姓少年雖爲實際駕駛人,但車輛登記在其王姓外公名下,認爲外公未妥善保管鑰匙,讓孫子趁機偷開車,難辭其咎,憤而提告王姓外公涉嫌過失致死罪。
偵查時,王姓外公向檢方表示,孫子國中曾與他同住,因應假日探訪才未收回鑰匙,但雙方從未談論借車,亦未曾允許孫子開車,當天他與家人出國在外,並不知情。
檢察官調閱相關監視器與對話紀錄後,確認曾姓少年確係首度偷開外公車輛,無證據顯示外公曾授權或鼓勵。檢方援引刑法原則指出,過失致死須具「相當因果關係」,而外公僅因身爲車主並未隱匿車鑰,難以認定其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無證據證明其對孫子行爲有可預見性。
檢方認爲,本案車禍是曾姓少年臨時起意,與王姓外公未有直接因果關係,依現行法令與最高法院見解,對於間接因素導致結果者,不應科以刑責,遂對王姓外公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