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or是醫師卻被誤認爲博士 行政誤失害留美男被控逃兵
蕭姓男子在美國留學念兩次學士後醫學系,因區公所兵役課員作業錯誤,蕭男被控妨害兵役。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蕭姓男子赴美攻讀2個學士後醫學系學位,依規定唸完後須在30歲前回國服兵役,但區公所人員搞烏龍,誤把「Doctor」誤認爲博士,同意讓他延長服役年限。該業務新任承辦人發現蕭男唸的是「學士」,不是「博士」,趕緊通知蕭男趕快回國服役,結果蕭男遲未回國,被控妨害兵役送辦。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蕭男已獲區公所承辦人員同意給予延緩兵役期限,是行政錯誤,不能究責蕭男,因此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蕭姓男子高中畢業後到美國連續唸了兩個學士後醫學系,但根據兵役法規定,役男赴美就學年齡最高爲30歲,蕭男最遲2022年12月31日前,須返國服役。
區公所兵役課蔡姓女承辦人在蕭男念第一個學士後醫學系時,於2019年4月與蕭男連絡,請他提供在學證明,蕭男提供在學證明辦理緩徵後,蔡女誤以爲蕭男是念博士學程,以電子郵件回覆「依據這份文件我會登錄你的資料預計就讀至2024年6月30日(屆時你32歲),若有提早畢業或準時畢業請記得遵守返國完成兵役義務」。
蔡女2019年9月調職後,新的承辦人發現錯誤,蕭男繳交的在學證明寫的MD,是Doctor of Medicine(醫學士),不是博士,依內政部役政司的函示說明是學士學位,非博士學位,不是有Doctor就是指博士學位,因此在2023年12月通知蕭男趕快回國兵役。
蕭男當時已在念第二個學士後醫學系學位,無法中斷學業回國服役,滯留美國未歸,被依妨害兵役罪送辦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蔡女坦承未細查國外學制的規定,誤認蕭男是念博士班,纔會給予放寬兵役期限;法官認爲,蕭男基於信賴區公所承辦人員給予延緩兵役期限,未能獲知正確的服役期限爲何,才繼續留在美國唸書,認定他沒有故意逃兵,判他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