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搭公共運輸 賺很大

臺中區監理所長楊聰賢指出,民衆本月起持電子票證完成「常客優惠登錄」記名程序,當月搭乘公共運輸累計11次以上可領取15%回饋金。(臺中區監理站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TPASS通勤月票上路以來,中彰投苗地區逾48萬人次購買、3900萬人次使用搭乘公共運輸,臺中區監理站11日指出,爲鼓勵民衆持電子票證搭乘公共運輸,即日起民衆持電子票證(且不限TPASS)完成「常客優惠登錄」記名,單月搭乘國道、公路客運或公車累計達11次以上,即可領取15%回饋金,另有軌道加碼回饋2%。

臺中區監理所長楊聰賢指出,中彰投苗地區自2023年7月起推動TPASS通勤月票以來,逾48萬人次購買、3900萬人次使用搭乘公共運輸,使用情形良好;爲鼓勵民衆持電子票證搭乘公共運輸,交通部本月推出TPASS 2.0「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回饋」,民衆本月起持有效常用的電子票證(不限TPASS月票)至TPASS 2.0網站完成「常客優惠登錄」記名程序,即可開始累計搭乘紀錄並享搭乘次數回饋。

楊聰賢表示,民衆持電子票證記名登錄次日起,累計單月搭乘國道客運、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達11次以上可領15%回饋金,31次以上可領30%回饋金。若搭乘臺鐵、臺北及新北捷運可再加碼回饋2%;原本購買TPASS方案電子票證的民衆,則在搭乘所買方案外的路線可累計回饋,比如購買中彰投苗月票方案,搭乘大臺北地區可納入計算。

楊聰賢分享「小撇步」指出,只要搭乘公路或軌道運輸的趟次,不是透過TPASS方案免費搭乘即可納入計算,並依該次搭乘實際交易扣款金額計算回饋金額。

家住臺中北屯的通勤族分享,他上課通勤先搭捷運再轉乘BRT,單趟20元、來回40元,1個月20天通勤就要800元,搭BRT不用錢就不納入,買月票光搭捷運就省很多。現在推出此回饋很贊,不過他主要在臺中通勤、又已購買月票,可能在外縣市出遊搭乘公共運輸移動的時候會更有感,「反正優惠時間很長,有回饋就是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