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杆上貼「賣房廣告」有人在看?網秒懂:貼過的都知道

▲隨意貼廣告,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相關規定,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很多人都曾在電線杆上看見廣告傳單,近日有網友發文表示,他回家時,注意到一名男子沿路撕掉電線杆上的傳單,因此他便感到納悶,現在還有人在電線杆上貼傳單賣房子?不怕被罰嗎?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討論。

這名網友在PTT的home-sale板上,以「現在還有人在電線杆貼傳單賣房?」爲標題發文,提到他在回家路上,看見中年男子騎着摩托車,一路撕下電線杆上的傳單,與此同時,他也特別留意傳單上印着什麼,結果才知道是賣房的廣告。原PO當時心想,現在有很多網路平臺可以曝光,怎麼還有人在貼紙本傳單呢?而且貼傳單賣房的話,不會怕被罰嗎?

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表示,「房仲說他貼電線杆的詢問率是最高的」、「有貼過的都知道,會看這(指傳單)來的(人)超多」、「人是視覺動物,有時候看一看會勾起慾望」。還有網友表示,「到處都還是啊」、「我搞不懂爲什麼一定要用泡棉膠貼,有夠難清的」、「有啊,經常看到」。

不過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若在牆壁、電線杆、樹木等處,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着物,依第50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