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度量衡”初步配齊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標誌着以《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爲基礎,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規則爲主幹,信息披露、准入註冊、計量結算規則爲支撐,涵蓋電力市場各品種各環節的“1+6”基礎規則體系初步構建完成。這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里程碑事件。

建立統一的電力市場基礎規則制度,既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大實踐。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實施以來,我國電力市場建設經歷了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東北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試點、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等“先試點、再總結、後推廣”的過程,電力中長期、輔助服務、現貨等各種市場、各類品種逐漸走向全國。但也存在市場規則體系不完整不統一、不當干預行爲時有發生、市場交易品種功能重複、省間省內市場銜接不暢、市場經營主體切身利益難以有效保障等問題,制約着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內共享互濟和優化配置。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要求我們在整合各地實踐經驗基礎上,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基礎規則制度,破除市場分割和省間壁壘,爲電力商品自由流動統一“度量衡”,充分發揮市場配置電力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我國先後於2016年、2020年制定修訂《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奠定了電力中長期市場健康發展、規範運行的良好基礎。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推動電力現貨市場穩妥有序實現全覆蓋。2024年,我國修訂印發《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形成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N”基礎規則體系中的“1”,也爲制修訂的一系列電力市場基本規則提供上位法依據。同時,編制出臺《電力市場信息披露基本規則》《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綠色電力交易專章》《電力市場註冊基本規則》3項配套規則,逐步健全完善“N”項配套基本規則。

今年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實施10週年的關鍵節點,也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計劃初步建成之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於4月份出臺《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規範輔助服務交易品種設立流程,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近期又印發了《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規範電力市場計量結算行爲,統一電費收付要求,切實維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這也填補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6”基礎規則體系的最後一塊空白。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6”基礎規則體系絕非孤立存在,而是深度耦合、協同運行的系統性規則,從根本上解決過去市場規則碎片化、差異化問題,爲電力市場規範有序運行掃清了制度障礙。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表示,這6個規則文件,覆蓋了電力市場最核心的3個交易品種——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以及市場運行的3個關鍵環節——註冊、信息披露、計量結算。它們和前面的“1”緊密配合,環環相扣,確保統一電力市場這個大機器能夠協同、順暢、高效地運轉起來。

具體來看,《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確定了市場裡誰可以參與、各自有什麼責任權利、電怎麼買賣、價格怎麼形成、怎麼防範風險。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輔助服務交易,是市場運行的“核心引擎”,有助於維護市場的基本穩定,反映實時供需關係,保障電網安全運行。註冊管理、信息披露、計量結算,相當於電力市場的“身份證”“賬本”和“計算器”,是保障市場公平、透明、高效的“後勤系統”。

隨着新型電力系統和電力市場建設持續深化,中長期交易連續運營,現貨市場建設全面推進,綠電交易規模快速增長,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新型主體加速入市,國家能源局還將不斷健全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N”基礎規則體系,進一步打破市場分割和省間壁壘,實現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綠電綠證等各品類市場的高效協同和有機銜接,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規範有序運行提供堅強的制度支撐。(經濟日報記者 王軼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