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平均調漲0.71% 行政院:住宅平均電價每度2.89元仍比日韓星低

▲經濟部今日開會決議調漲電價。(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經濟部19日召開電價審議會,決定平均電價微幅調整0.71%。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尊重電價審議會在綜合考量關稅衝擊、民衆負擔能力及健全電價結構等因素後,以影響最低的方式微調民生用電各級距單價。此外,調漲後的住宅電價平均每度2.89元,相比日本、韓國、新加坡仍是較低。

李慧芝表示,由於俄烏戰爭引發全球性燃料價格暴漲,許多國家大幅提高電價導致通膨加劇,衝擊民生經濟;而我國爲維持物價穩定、減緩通膨,2022年至 2024 年由臺電公司先吸收民生、產業電價緩漲之差額,致累積虧損一度超過 4,200億元。

李慧芝指出政府數度提出撥補臺電預算的提案,但相關預算均未獲立法院通過,臺電公司調整採購策略及加強開源節流降低成本,不過售電價格仍低於供電成本,累積至今(2025)年7月底累積虧損爲4,179億元,財務狀況仍十分嚴峻。

李慧芝指出,依經濟部說明,電價審議會綜合考量產業電價已足額反映成本,但民生電價長期低於供電成本,因此決議產業電價不調整,民生電價則微幅調整。

在住宅電價部分,將約有93%用戶每度電價微調0.1元,每月電價約調漲33元至70元,形同每天增加1.1元到2.3元,而調漲後平均2.89元/度,仍然比起鄰近國家如韓國3.96 元/度、日本6.8元/度、新加坡7.73 元/度等國家住宅電價較低,也突顯審議會充分考量電價調整對於物價波動的影響,政院對此專業決定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