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飆行街頭「橫切馬路」 高市警:已違法

新興警分局表示,男子違規行爲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屬「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依法可處新臺幣500元以下罰鍰。(資料照片)

一名男子近日騎乘三輪電動輪椅在高雄市區快車道穿梭,甚至在路口趁車輛停等紅燈時,沿着行人穿越道橫切馬路,畫面被路人拍下上傳網路,直呼「靈魂飄移」,警方表示,該行爲已違反交通規定,可處500元以下罰鍰。

據瞭解,該名男子全程戴着安全帽,自北高雄民族路一路行駛至南高雄新興區民生一路與民權路口,未依規定使用人行道,反行駛快車道,還在號誌交叉口趁紅燈左轉穿越馬路,引發路人驚呼「爲他捏把冷汗」,擔憂其安危。

新興警分局表示,雖未接獲民衆報案,惟經檢視影片,男子違規行爲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屬「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依法可處新臺幣5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強調,電動輪椅雖屬輔具,但仍須依規行駛,切勿貪圖一時便利於車道穿梭,以免造成交通意外,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呼籲使用者與家屬應加強自律,共同維護道路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