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3項補助 加碼

經濟部持續引領機車產業朝減碳及轉型目標邁進。圖/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提高電動機車三補助

爲提高民衆及共享運具業者轉換使用電動機車意願,以及強化充換電站服務量能,經濟部表示,已修正相關補助要點,分別就消費者、共享運具業者及電動機車業者提供加碼補助措施,主要爲三項補助加碼,包括民衆汰舊換新十年以上老舊燃油機車,增加補助1,000元,以及共享運具業者最高補助金額、能源補充設施補助金額上限都獲提高。

經濟部表示,爲積極推動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經濟部持續引領機車產業朝減碳及轉型目標邁進,相關產業政策措施亦視市場狀況滾動修正。

經濟部分別就消費者、共享運具業者及電動機車業者提供加碼補助措施。

首先,對於消費者,汰舊換新額外加碼補助1,000元。經濟部說明,民衆只要報廢一臺十年以上的老舊燃油機車,併購買任一款由經濟部認可的電動機車,即可獲得加碼補助新臺幣1,000元。經濟部認可的電動機車車款,可參閱電動機車產業網,如光陽、Gogoro、三陽、宏佳騰、YAMAHA、SUZUKI、PGO、Zau、中華汽車等廠牌都有車款在可補助範圍內。

經濟部表示,若以汰舊換新方式購入一輛電動機車,加上原本經濟部既有補助最高7,000元,補助金額合計最高將可達8,000元。

針對共享運具業者方面,經濟部指出,國內現有已有多家知名業者經營共享電動機車,並投入多個縣市營運使用,爲鼓勵業者將車隊轉換爲電動機車及擴大車隊規模,業者若選擇受認可車款,經申請核可後,每輛車的最高補助金額由原本的3,500元,提高至4,500元。

對於電動機車業者,經濟部亦將能源補充設施補助上限提高至每座60萬元。經濟部說明,換電站攸關交換式電動機車使用便利性,爲鼓勵業者建置大型站點或現地擴充機組,滿足熱區尖峰時段換電需求,每座機組補助金額將由30萬元提高至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