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起火頻傳 部分醫院禁停地下室

許多醫院規定電動車不能夠停放地下室停車場。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交通部積極推廣電動車及補助設置公共充電樁,但電動汽機車起火事故頻傳,讓部分醫院憂心不已,紛紛頒發禁令。北市議員指出,電動車、鋰電池管理屬「法律真空」,甚至是無政府狀態;交通部表示,經濟部已研擬設置充電樁等相關指引,消防署也針對電動車滅火研究精進救災方法。

電動車起火後燃燒快速,引發大衆恐慌,許多醫院憂心發生事故之後會造成醫院的安全危機,其中嘉義大林慈濟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等相繼頒佈禁令,規定電動車不能夠停放地下室停車場。

外界質疑,若其他單位也以相同理由拒絕設置充電樁及開放停放電動汽機車,交通部電動汽機車的政策恐難以推行。

交通部表示,地下停車場是在建築物裡,考量部分機構對安全上有疑慮,內政部先前有召開跨部會會議,交通部因依據停車場法,要求公有及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業者需設置一定比例電動汽車充電用專用停車格;而充電樁整體設計與設置以及公共安全部分,經濟部正在研擬訂定相關指引。

針對北市議員指電動車、鋰電池管理屬「法律真空」,甚至是無政府狀態。交通部說,電動輔助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都需根據道交條例第六十九條進行檢驗,另外,機車或微型機車使用的電池也須經過經濟部相關法規,經檢驗通過後才能使用。

裝置在汽機車上的電池,以電動汽車來說,需依據交通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六十四條附件規定,經檢測後確保安全無虞才能使用,因此能裝進車上使用的鋰電池都是安全的。

交通部表示,目前社會對於電動汽機車較有疑慮的是發生事故時的處理作爲,由於電動車及油車發生事故時的處理方式不同,電車起火時燒得速度較快,消防需有不同的應對方式,消防署已在研究精進救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