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11月開徵 稅額微減

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財政部賦稅署昨(28)日表示,全國地價稅共開徵924萬戶,年增12萬戶,稅額約986億元,年減4億元,稅額略減主因今年公告地價未調整,加上土地使用情形變動等綜合影響。

賦稅署提醒,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12月1日止,納稅義務人務必準時繳納。

財政部統計,六都地價稅合計開徵戶數約644萬戶、稅額約820億元,佔全國開徵戶數比率爲69.69%、稅額比率爲83.16%;開徵戶數最高爲新北市共約170萬戶;開徵稅額最高爲臺北市約288億元。

賦稅署表示,今年11月1日開徵的地價稅,是徵收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地價稅額,依土地稅法規定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所有權人爲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人在同縣市轄區內地價總額計徵,填發一張繳款書。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也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線上查繳稅款。

爲方便納稅人繳稅,財政部提供多元管道,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

另外也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App繳稅。

賦稅署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人,應在繳納期間截止日(今年12月1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