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宮廟囤儲彈藥? 專家:戰時有需求「平時發函多此一舉」
軍方發函給各地宮廟等單位,要求籤訂戰時「彈藥預屯協議書」,引發爭議。圖/軍聞社資料照
軍方發函宮廟,詢問戰時作爲彈藥囤儲場地,成爲新聞焦點。學者專家認爲,戰時必然要將物資與後勤設施進行疏散,一旦進入戰爭狀態,民間其實也無權拒絕徵用。軍方該做的是,確保對防區內兵要地誌的掌握,發函動作多此一舉,反而等於暴露我方的部署。
另外,利用寺廟教堂、學校等地佈防,代表敵人對其攻擊時,不違反日內瓦公約之類戰爭法,這個問題也須留意。
國防安全研究院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認爲,分散後勤提升防衛韌性,有助戰力保存與維持。就戰略層級而言,甚至不只針對戰爭,也包含大規模災害等緊急事態應變。囤儲物資未必是彈藥,也可能是油料、糧食或其他補給品。作戰層級上,作戰區平時便應掌握防區內可用於部隊集結、物資囤儲的場地設施,必要時支援作戰,當然也須提供業主補償金。
蘇紫雲說,除了宮廟之外,工業區、倉儲貨運站等處所也可能是演練對象,尤其具有掩蔽功能的隧道等場地更適合。例如以哈戰爭爆發,以色列就迅速利用地下停車場開設野戰醫院。
曾任陸軍副司令的前立委吳斯懷,以及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都表示一旦戰爭爆發,國軍後勤設施必成爲敵方攻擊目標,分散物資囤儲地點有其必要性;但兩人也都認爲,這次軍方發函給宮廟,行爲有點多此一舉,反而導致曝光。一旦戰時進入戒嚴狀態,國軍當然有權徵用設施物資,業主無權反對。所以各作戰區該做的是,徹底掌握轄區內的兵要設施,知道哪些場地可以做什麼用途。吳斯懷說,以往自己擔任作戰區指揮官的例子是,這些動作應該私下協調、儘量低調進行,而非白紙黑字發公函,反而某程度暴露我方防衛作戰意圖。
吳斯懷也說,寺廟教堂、學校、醫院等地,傳統上是不應攻擊的設施;但若交戰一方利用其佈防,另一方向其開火轟擊,就不違反日內瓦公約之類的戰爭法。因此防守方挑選佈防地,仍應以工廠之類較不敏感設施爲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