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名勇消殉職!救溺遭捲入激流命危 張敬謙搶救18小時不治
烏來分隊隊員張敬謙救起後已無生命跡象,用葉克膜搶救18小時不治。(中時資料庫)
新北市新店區廣興橋下游立有警示牌的粗坑壩水域,8日午後有5名男女違規下水玩SUP立槳,其中58歲陳姓男子溺水,新北市消防局獲報派遣人員及船艇救援,卻因粗坑壩下方水流湍急導致搜救船艇翻覆,造成5名搜救人員不慎落入水中漩渦,其中消防人員吳恩碩、張敬謙及義消曹雙全3人溺水無生命跡象,連同溺水民衆共4人送醫急救,張、曹恢復呼吸心跳,陳男急救無效,37歲消防員吳恩碩不幸殉職。另一名烏來分隊的36歲隊員張敬謙,搶救超過18小時後,今(9日)中午急救無效宣告不治,成爲本案犧牲的第二名勇消。
根據目前最新搶救狀況,曹姓義消(34歲、送醫救回)、蕭姓警消(32歲)、柳姓警消(43歲)救上岸已無大礙。
回顧案發現場,消防員吳恩碩與張敬謙與曹姓義消被救起時都無呼吸心跳,經送往醫院急救,吳員打了35針強心針後昨晚宣告殉職。曹姓義消則恢復自主呼吸,但烏來分隊隊員張敬謙雖經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但仍無法自主呼吸,經利用葉克膜搶救,經過18小時後仍無效,今12時22分宣告不治。
新北消防局表示,新店廣興橋排洪道水域救援事故,導致搜救人員落水殉職及受傷,本局表達最深沉的哀悼。據現場救災指揮官表示,落水民衆受困於翻滾流中,情況非常危急。爲爭取黃金救援時機,指揮官指派第一梯次組成5人救援編組執行任務,分工包含操艇、活餌救援、支援拉繩與地形引導等,以提升操作穩定性與救援效率。
初步事故原因,是因現場水勢異常洶涌,救援人員在渦流區域下方周圍嘗試搜索時,仍意外被水流拉進渦流區,無法脫離,最終導致船艇翻覆。消防局強調,所有參與救援警消人員均有急流救生證照,並全程穿戴急流救生衣、防寒衣與頭盔等標準個人防護裝備。
消防局也表示,目前各大隊每月均規劃常年訓練項目,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各分隊消防人員於今年度的3月及4月假新店成功湖已辦理2次共計8小時以上之船艇水域救援訓練。吳員及張員均有受過救助訓並取得證書,訓練期間又有受過40小時之急流救生訓練。
臺北市政府在事發後,立即依消防法第27條之1規定,成立「災害事故調查會」,會同外部專家學者依法全面調查,針對事發經過、指揮調度、裝備使用與戰術運用等層面,釐清事實。本府將本於負責任之態度,嚴謹檢討改善,以確保未來救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