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媽過世再認她」錄音曝光!新光冒出新公主爭產 將上法庭調解
2004年一名自稱爲吳火獅私生女的婦人陳麗如(中),突向外界宣稱,其女陳子婷是吳火獅1984年所生的女兒。(中時資料照/王錦河攝)
新光家族再起風波,一場私生女「認親爭產」案已正式上演法律戰。41歲的女子陳子婷,去年獲最高法院判決確認她爲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親生女兒,時隔一年,她向法院提告,要求分配父親遺產,向六名兄姊吳東進、吳東亮等人提出繼承權主張,爭取她依法應得的「應繼分」,訴訟金額可能高達數百億元。而此案即將於近日、今年7月24日進入法庭調解程序。
《鏡週刊》21日報導,吳火獅1986年辭世,留下的新光與臺新兩大集團版圖,在長子吳東進、幺子吳東亮等六名子女間劃分掌控,當年申報遺產稅僅繳納300餘萬元,推估吳火獅的遺產僅數億元,外界一度認爲其財產早經規劃與分配,不再有爭議。
該報導稱,2004年一名自稱爲吳火獅私生女的婦人陳麗如,突向外界宣稱,其女陳子婷是吳火獅1984年所生的女兒。隔年便委託律師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然而由於陳子婷出生時,陳麗如尚有婚姻在身,根據《民法》規定,其法律上之父應爲母親當時配偶,因此即便提出多項證明,仍遭臺北地方法院判敗訴。
已30多歲的陳子婷(見圖)近照。圖爲陳麗如2014年提供。(陳麗如提供)
之後吳家也有動作。報導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早在2005年訴訟期間,吳家內部已着手處理此事;當時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曾多次代表吳家與陳麗如接洽,甚至在2006年親自拿着50萬元現金前往陳家,之後每月再支付30萬元生活費與學費。
報導並曝光一段2011年李峰遙與陳麗如的對話音檔,表達「目前」不便認親及理由。李在對話中向陳麗如說明,吳家並非全然否認陳子婷身分,只是考量吳火獅正宮吳樑桂蘭的情緒,一切低調處理;報導引述李峰遙在該對話中曾說,「妹妹(陳子婷)回新光吳家,那些哥哥姊姊不照顧也是沒用的」,更直言要「等東進、東亮的媽媽過世後」,再討論認祖歸宗的安排。
報導另引述一段對話音檔。李峰遙對陳麗如說明當時吳家資金吃緊的現實考量,勸陳麗如「要同情一下東進,他現在經營也有困難,生活費可能一時無法再付了」。
報導指,但2011年生活費即中止,陳家遂再度訴諸法律;2012年,改採「死後認領」方式,以吳火獅六名子女爲被告重啓訴訟,歷經高等審級,最終在2023年11月,最高法院正式認定:陳子婷確實爲吳火獅之女,並可於身分證上列其爲父。
獲得身分後,陳子婷旋即於今年6月對兄姊提起分產訴訟。報導稱,她想針對吳火獅名下仍可辨識之資產,包括土地與六家企業股權,請求法院強制變賣後均分,之後再追吳火獅生前資產是否轉進其子女主導的公司,再視調查結果提出追加分產。
吳家當然也有所準備。報導指,吳家主張父親遺產早已分配完畢,且陳子婷遲至去年方取得繼承人身分,依法已超過15年時效,不具分產資格。但陳子婷卻反過來引用2015年一場訴訟結果爲佐證。當時她曾請求交出遺產分配協議,吳家迴應「根本沒有分」,法院亦判其敗訴,所以陳子婷主張「當年無分配紀錄」,足證遺產尚未真正處理,她仍可依法主張繼承。
目前這場糾纏20年的認親大戲,如今已進入分產攻防高潮。新光又得面對一場風波。